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李毅中:有关安全事故量刑偏低
新闻线索
移动用户
□郝亚超 2005-07-04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由于触犯法律导致安全事故判处有期徒刑最多不超过 7 年。省、市反映量刑太低,建议能不能修改刑法或者出台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时进行数罪并罚。” 6 月 25 日 ,在人民大会堂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法制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化建设高层论坛”开幕式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为论坛开幕式致辞中说。

李毅中同时表示,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规定,罚款最多 20 万,导致所起到的惩罚作用不大。在实践中,应该考虑实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 1 — 5 倍罚款。在贯彻《安全生产法》中,“不作为是违法,执法不严也是违法。”

除此之外,李毅中也认为,从《安全生产法》的贯彻上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力量不足等。

另外,行业的安全管理过于弱化,也是日益凸显出来的重大问题之一。由于政企分开,导致行业管理没有跟上去,行业的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设计规范等多年没有修订。对此,李毅中表示:“政企分开,政府不管企业是正确的,但是在工业化初期不能不管行业。”

 

发送至92639020
往日早报
登陆邮箱
本报面向全国  
诚征广告代理商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