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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风云榜 2005.6.20—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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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周刊 2005-0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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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康健、傅强高桥融等 正义无国界 代理案件: 6 月 23 日 ,声援刘连仁案的中方律师——日本掳役中国受害劳工法律援助团成员北京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健、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和刘焕新(刘连仁被掳两个月后出生的他的儿子)一同前往日本东京高等法院。 2000 年 9 月刘连仁谢世后,其子刘焕新接替了诉讼,本案的另一主角是 200 多名日本律师。从 2002 年 5 月 28 日 至 2004 年 10 月 26 日 ,刘连仁案二审期间,以高桥融律师为首的 200 多名日本正义律师与日本政府展开 12 次交锋。 上榜理由:这一周,远在东京宣判的刘连仁案让国人牵挂,“如果胜诉,这将是民间劳工索赔诉讼在二审中惟一获胜的案子”。然而,当强权战胜人权、法律、正义之时,他们无疑却更是我们的英雄:康健律师、傅强律师以及高桥融为首的 200 多名日本律师。 一边是正义、一边是祖国,高桥融等日本律师选择的艰难和痛苦不言自明。 为中国、中国人讨还公道、正义、尊严,与中国律师一起并肩作战的外国律师,我们将最高的敬意献给他们的理由是,他们实践了“正义无国界”。 NO.2 袁裕来 四律师上书国务院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案件: 6 月 19 日 ,袁裕来、刘子龙、姜彩熠及谢惠定等四名律师联名书写的《建议审查书》速递国务院,建议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 7 条第 1 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详见 13 版) 上榜理由:法制建设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与任何新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在我国,构建法制体系时间还很短,很多法律条款还较粗放,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逐渐完善,使之走向健全。律师在这样一个时期,有着很大的作为空间。 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众多的司法实践活动,有更多的机会发现法律的空白点和相抵触部分,积极的谏言不仅能改善自身的执业环境,而且对推动国家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NO.3 田文昌 杨秀珠系列案之余小唐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 6 月 23 日 , 备受关注的外逃贪官杨秀珠系列案取得新进展。涉案者、温州建设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余小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而成为系列案中第一个被判死刑者。 上榜理由:田文昌系国内知名律师,曾经为大邱庄禹作敏、云南李嘉廷,以及“荷兰村”案当中的杨斌等人担任代理律师。 NO.4 杨明 《通知》没越位 比较合理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点评事件: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出的多道调控“金牌”,地方政府积极响应。 6 月 15 日 北京市建委对外发布的“贯彻落实稳定房价意见通知”中,要求实行认购实名且网上备案以及 7 日内须签订预售合同的制度,将逼迫房产投机者退出市场。 上榜理由: 6 月 24 日 ,杨明律师在《新京报》发表看法,认为购房者认购房产 7 日内不签订合同,认购无效。采用实名制购房除去可防止开发商虚报实情,遏制炒房外,还可以进一步明确个人购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此之前对于免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个人自用、惟一居住用房住满五年后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没有实名制的话,根本无从调控,且不好操作,因此导致之前的征税流于形式。 NO.5 刘朝旺 无偿为任文辉辩护 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 6 月 18 日下午 3 时 ,任文辉的弟弟任文翔经过认真考察和分析,选择了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为任文辉进行法律援助,与该所主任刘朝旺正式签下了律师委托书。 任文辉案见报后,该所立即组织 40 余名律师详细分析了相关报道,并几次召开“任文辉案分析会议”,在“吃准任文辉案办得确实存在众多瑕疵,任文辉依法理应被宣判无罪释放”后,遂作出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上榜理由:继佘祥林案之后,媒体曝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冤案,除了刑讯逼供之外,律师当年的辩护意见基本没被接受也是不争的事实。在很多律师不接刑事案件的同时,仍有一批律师坚守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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