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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0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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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13-6.20 NO.1 于 宁 出任中国律师“掌门人” 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 上榜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易帅,于宁以 104 票赞成当选为第一任承诺不办案的专职律师会长。此前,作为民间对日索赔小组组长的于宁,随着民间索赔的推进一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于宁, 51 岁,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四届、五届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受到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表彰奖励 ; 一九七六年在军队服役时参加唐山抗震救灾荣立三等功一次。 NO.2 佟丽华等 107 名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 上榜理由:佟丽华等 107 名律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隆重表彰了优秀律师,称道其业务精湛,勤奋严谨,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社会正义作出了突出成绩。全国律协号召全体律师向上述优秀律师学习,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出积极努力,发挥更大作用。 NO.3 张显峰 建议废除免检制度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 点评事件:雀巢碘超标事件,引发建议废除免检制度。 暴露免检制度与产品质量法不衔接,甚至与现代法律原则相抵触应该取消。 6 月 15 日 ,雀巢坦承其产品都可能碘超标之后,张显峰律师就免检制度与产品质量法不衔接的问题,向媒体发表看法,认为免检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条件不符。“免检制度不仅与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不衔接,而且制度中赋予政府的权力恰恰与现代法律原则相抵触……应该取消。”更严重的是从金龙鱼到雀巢,这些国家免检产品虽然在免检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但至今企业没被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取消免检称号。 上榜理由:关注“名牌免检”的问题比较早, 2004 年 10 月 19 日 就开通名牌免检产品投诉热线。由事件发现法律、法规的缺陷与漏洞,是律师不同于其他人群的敏感与深度,通过建言建立或修改法律、法规,彰显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能力及责任感。 NO.4 王 英 “万元罚单”案 北京天亚律师事务所 代理案件: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北京真武庙路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 105 次,均被“电子眼”记录在案,缴纳罚款 10500 元、交通违章记分 210 分。 王英律师仔细查询认定,位于事发地点真武庙头条的禁行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具备禁行法律效力,所以,杜宝良无需为这一“非法标志”埋单。 6 月 15 日 ,杜宝良将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共有三项内容:撤销错误的处罚决定书;返还已缴纳的万元罚金;依据“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应承担错误处罚后果,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000 余元。 按照法定程序,该起诉讼目前正处于“ 7 日审查期”,法院将在近日决定是否受理这起案件。 上榜理由:交通违章的告知不到位和暗中执法,一直以来公众意见都较大。杜宝良作为卖菜的务工人员,不可能上网查询,同一地点违禁 105 次,缴纳罚款 10500 元、交通违章记分 210 分的“天数”,一时间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王英律师的角度很巧,从禁行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根”上否决其违章的存在。 NO.5 孙洪林 维他奶使用过期原料案 上海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消保委的律师志愿者 点评案件: 6 月 17 日 ,就被媒体曝光的单志东和维他奶厂长的对话录音——“维他奶整个集团购买的大豆水分都是超标的,购买水分超标的大豆是公司高层的政策,我们的责任就是想办法把这些 ( 大豆 ) 用到产品上面”的案件,孙洪林律师发表点评:出现严重中毒事故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次充好”可能被判 2 年以上徒刑;主观故意高层将被追责。 上榜理由:点评案件涉及食品安全,此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人命关天,生产企业竟故意以次充好,性质恶劣。国外的雀巢碘超标尚无说法,国内的“光明”、维他奶做假又被曝光,频发的早餐安全隐患将会触动保障设施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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