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北京海淀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
新闻线索
移动用户
实习记者 赵 矗 2005-06-20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本报讯 6 月 15 日上午 ,海淀法院正式亮相的当事人服务大厅,几位当事人正在咨询,一位房管中心供暖部的先生很快就结束了询问,显得很高兴。他对记者说:“为了催交取暖费的纠纷,这几年没少跑海淀法院。从前有时侯立案 1 周都不知道办案的法官是谁;有时侯提供证据需要找法官,上午来了,法官在开庭,等到中午出去吃个饭回来,法官却出去了;有时侯想了解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度了,但苦于找不到了解情况的人员而误工、误时。办事从来没像这次这么痛快。”海淀法院率先启动审判管理体系改革,成立了全国首个专门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此举标志着法院职能向服务型和管理型的方向转变。

去年 5 月至 10 月间海淀法院经过详细、深入的论证后,这项改革从今年 1 月份开始实施。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以当事人服务大厅为标志的对外服务,其特点是更快捷、更人性化,为诉讼群众提供引导员、上诉办理等十二大项服务,另一部分则是将审判之外的事务性工作从法官的工作中剥离出来,为法官减轻了负担。

当事人服务大厅提供了诸多便利服务,这些事务几乎可以随到随办理,通过法院提供的电脑可以随时了解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所有信息,大大节省了时间。来自西安的老人黄品贤在意见记录上留诗:“方便群众真是好,快捷通畅效益高。提此意见表心意,不愧榜样全国飘!”

法官们则认为,这样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审判,减轻了自己的工作负担,营造了相对单纯、宽松地工作环境,在追求公正之路上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发送至92639020
往日早报
登陆邮箱
本报面向全国  
诚征广告代理商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