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中国与欧美不会爆发贸易战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本报记者 夏仲鸣 发自北京 2005-06-13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高端访谈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 WTO 研究院院长 张汉林 教授 这套预警机制应该包括进出口指标、出口增长速度、出口价格的变化、目标市场国的国内产业、销售额、利润增长情况等几项基本指标,并将这些信息和其中蕴含的风险及时传达给企业和投资者。 自 4 月以来,欧盟、美国对中国纺织品不断采取特限、特保调查,而中国政府也采取了自 6 月 1 日起 取消对 81 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的举措,中欧、中美之间的纺织品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究竟是战是和,纺织品行业如何在今后的贸易中规避风险?为此,记者专访了对外经贸大学中国 WTO 研究院院长 张汉林 教授。 贸易战不会爆发 记者:虽然各方之间进行过多次沟通,但至今争端并没有得到解决。下一步,究竟会是理性求和还是争端升级爆发贸易战?如果一旦协商不成,中国会否采取相关措施,比如向世贸组织上诉? 张汉林:我依然坚持一个观点——不会爆发贸易战。第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第二,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欧盟、美国方面都有希望协商的表示。 我国如果将此事诉诸世贸组织的多边框架,存在一定的胜诉几率,但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过程太长,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很有可能世贸组织调查、初裁、终裁全部程序尚未全部完成,美国、欧盟的特保措施已经期满,所以从目前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 记者: 5 月 30 日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宣布,中国从 6 月 1 日起 取消共 81 项纺织品出口关税。很多人评价这是中国不再采取以前惯用的“抗议”办法,解决摩擦的新打法。这是否意味着在解决贸易争端方面,中国以后会转变思路、改变策略方针? 张汉林:不能单凭这个举措来判断中国以后在解决贸易摩擦的策略方针上是否会有变化。中国之所以会采取这项措施,是因为在 WTO 的框架下,欧美作出了违反游戏规则的单方面贸易制裁措施。这是对自由贸易原则的捍卫,也是对自己合法利益的一种捍卫。 中国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对 148 种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其初衷是希望建立一种出口协调机制,以避免给贸易伙伴带来巨大冲击。但是中国的态度没有得到积极的反映,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增加我们出口企业的出口压力。 从 6 月 1 日起 取消共 81 项纺织品出口关税就是这个含义,并不是要赌气跟谁进行贸易对抗。 企业对 WTO 规则 还不够了解 记者:对于中国几万多家纺织品企业来说 , 美国、欧盟设限的确有违 WTO 贸易原则,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从国内企业自身的发展来看,是否也存在一些问题? 张汉林:我们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重视自己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纺织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纺织服装业总是在低价格竞争的怪圈中循环。近年来,我国纺织服装业增长速度比较快,但这种迅速的投资扩张,必然会导致中国纺织服装业生产能力和规模过剩,并进而导致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恶性竞争。而且产业链条配置过于低端、产品的更新换代滞后、企业规模做不大、品牌不多等等,都是我国纺织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记者:有专家认为,之所以我们屡屡受到“反倾销”打压,最主要的风险制造者就是中国企业的意识没有与 WTO 接轨。您是否认同这种观点? 张汉林:很对。通过这次摩擦,可以发现很多行业部门、很多企业和企业家对 WTO 的规则并不是很了解,缺乏对解决贸易摩擦规则方法的了解。当外国企业根据 WTO 规则提出一些所谓的中国企业不履行 WTO 的证据时,中国企业无法应对。 目前,这方面的人才还太少,而且大家获取这些知识的渠道也比较窄,但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WTO 规则还需要深入地了解。 记者:有说法认为,目前纺织服装业面临的出口风险,凸显出我国行业“预警机制”的缺失。您觉得建立纺织品行业的预警机制是否有必要? 张汉林:其实,需要建立预警机制的不仅仅是纺织行业。 我听说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已经向商务部提交了建立预警机制的报告,但现在还没有批下来。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建立统一的出口预警机制。 这套预警机制至少应该包括进出口指标、国内相关产业经营指标、出口增长速度、出口价格的变化、目标市场国的国内产业、销售额、利润增长情况等几项基本指标,并将这些信息和其中蕴含的风险及时传达给企业和投资者。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