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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汰话”血案6年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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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扬 都东东 200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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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激愤换来六载亡命天涯

他曾经是一名受到群众好评的村干部,然而仅过去半年的时间,他竟然将与他竞选村干部的对手、他的前任刺杀身亡。从此,他开始了长达 6 年之久的逃亡生涯。 6 月 5 日 ,这名杀人疑犯却又离奇地出现在民警面前,投案自首。

“警官,我要自首!”

6 月 3 日 下午 5 时 40 分,正在执勤的沈阳铁路公安处沈阳车站派出所民警贾东林,对一名刚走进沈阳站售票大厅的中年男子说道:“请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

这个人的回答竟然出乎贾东林的意料:“我没带身份证。警官,我要自首!”

贾东林颇为惊讶地上上下下打量着他……问道:“因为什么事情自首?”

这个男子在神情上似乎看不出有一丝的惊慌与失色。他平静地回答:“你可以调查一下,我用刀把人扎死了!”

贾东林接着问道:“你的姓名和住址?”

他答道:“叶士权,吉林省松原市人。”

随即,警方立即在电脑追逃网络上对此人进行了查询。

有关信息显示:“此人于 1999 年 2 月 26 日下午 5 时 许,用刀将本村村民冯某刺死。”

这名自首疑犯被带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与其所述的案发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当地警方证明:“此人确系犯有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民警问叶士权:“你既然负案潜逃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现在才投案自首?”叶士权坦言:“跑累了,心理压力太大了,不想再跑了!”民警再问:“那你为什么选择在沈阳自首呢?”“因为我以前来过沈阳,所以当我此次来到沈阳站看到警察时,我就自首了!”

几句“埋汰话”引发人命案

“我不仅把别人毁了,也毁了我自己的一生。回想起来,真是不应该!”叶士权想起来就懊悔不已。“‘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知道我肯定是死路一条,早晚得有这么一天,还不如自首,能落得个心里好受些。”疑犯叶士权如释重负般地向民警讲述了其犯罪和潜逃的过程。

1998 年 8 月,叶士权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在进行民主选举,经过激烈的竞争,被群众公认平日里厚道肯干的叶士权被选为村干部,而与其竞争的对手、时任村干部的冯某则落选。叶士权上任后,冯某便四处散布有关“埋汰”叶士权的言语。

1999 年 2 月 26 日 傍晚,叶士权准备去岳父家看儿子,因需要走二三十公里的夜路,临行前,他将一把杀猪刀带在身上。行路途中,叶士权偶遇前任村干部冯某及其同伴儿李某。见面后,叶士权质问冯某为何到处诋毁他,二人由此引发口角。争执中,冯某操起木棒击打叶士权。戴着摩托头盔的叶士权,在其头部和身上多处部位遭棒击的情况下,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杀猪刀,将冯某刺倒在地。冯某最终因伤势过重,在医院身亡。案发后,叶士权连夜出逃。

提心吊胆不如幡然悔悟

案发后叶士权首先逃到了沈阳,想在此打工藏身。但由于沈阳治安抓得比较严,客观条件不便于隐藏,叶士权不得不离开此地,另寻它处藏身。最后,他逃到了黑龙江省阿城地区,并在寻里落下了脚。

此后,他隐姓埋名,在一个采石场打工。在逃亡的过程中,怕由于说梦话,暴露了逃犯的身份,叶士权从来没有睡过一天“踏实觉”。因妻子已经去世,在他潜逃时,家中仅留下他唯一的亲人——一个年仅 8 岁的儿子。叶士权打工攒了些钱给孩子邮去,但又提心吊胆担心因此暴露了他的藏身之处。

5 月 23 日 ,叶士权打工所在地的采石场,发生了一起爆炸品被盗的重大案件。叶士权心想:“这回完了,警察在侦查案件时,肯定会查出我是逃犯。”于是,他再次逃亡。想到自己早晚有一天要落入法网,他决定不如投案自首,落得个心里“踏实”。因此,当他又一次来到沈阳之后,再也没有像以往那样改名换姓、躲避警察,而是直面警察,报出了原本属于他的真名实姓,并交代了其 6 年前的犯罪事实。

听完叶士权亡命天涯的供述,民警郑重地告诉他:“只要能幡然悔悟,诚心认罪服法,无论在何时何地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律均予以承认并会给予公正的判决。”

6 月 5 日 ,沈阳铁路公安处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叶士权正式移交给发案地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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