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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0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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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晓 : 原国资委女官员涉嫌 挪用 5000 万公款受审 6 月 2 日 , 原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处级调研员陈天晓涉嫌挪用公款 5000 万元案在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天晓利用管理漏洞和职务之便,将 8 家企业入股“神州”的 5000 万资金,采用欺上瞒下、偷梁换柱的办法,将挪用的公款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董事长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具体是给自己爱人、兄长等亲属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先后投资 4800 万进入股票市场买卖新股盈利 64 万余元。这位 54 岁的女调研员在法庭大耍脾气,极力辨白,坚持称自己没有罪。 张小川 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 受贿案开庭 6 月 1 日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小川涉嫌受贿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 59 岁的张小川单独或伙同其弟张天生收受他人贿赂 53 万元人民币、 5.7 万美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有 608503 元人民币、 27162 美元、 15381 元港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重庆有线网络公司(广电传输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张小川滥用职权,致使重庆有线网络公司 10892 万多元的国有资产受损,给重庆广电传输公司造成 1020 万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天生利用他与张小川的亲属关系,代为转达他人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 24 万元人民币、 5 万美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天生在任重庆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重庆诺德公司期间,偷税 324934 元,应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显富 广西梧州交通局 原局长被判无期 日前,广西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林显富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林显富利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挪用、贪污公款 1241 万元,收受贿赂 80 万元。 1996 年至 2001 年间,林显富先后指使交通局财会人员与梧州市恒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林显富为该公司董事长)暗箱操作,将公司公款 590 万多元转至一个从未承接过任何工程、只空有账户的所谓“施工二所”。恒通公司大量往来资金都以“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等名义流入该账户。林显富从该账户中大笔大笔地提取现金,以劳务费等名义集体私分。专家分析认为,此案表明,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已刻不容缓;而此案暴露出的“小金库”改头换面现象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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