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精解2004 备战2005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杨 勇 2005-05-16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2004 年司法考试试卷一:多项选择题 ( 3 )法治一词蕴含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法制所包含的法律和制度,其含义字面看是中性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不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对所依之法正当性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法律必须具有与社会主义性质一致的正当性。这种正当性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之一。法治一词则蕴含了这种正当性。权利的保障制度开始形成于法律对权利的宣告,即法律宣告了公民的权利,同时禁止了国家的权力,权利宣告是权利制度的第一性机制,接下来依次为权利侵害的预防机制、侵害发生时的救济机制,以及公民个人获得权利遇到障碍时的国家帮助机制。这四种机制的统一,构成实效的权利保障制度。法治在制度上起始于法律对最高国家权力的限制。控权的有效办法是权力分立和以权制权。在法治国家中,对公权力的三大制约方式为道德制约、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但最终表现为法律对权力的控制。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是法治的核心。故选项 D 为正确说法。 参考答案: ABC 52.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 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 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 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法理学部分关于执法、守法的知识。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的特点有四个:( 1 )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 )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 )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 )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应当以积极的行为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要承担法律责任。执法有两个基本原则:( 1 )依法行政的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 2 )讲求效能的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通常“奉公守法”之义,大多限于不违法,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或做法律所要求做的事情,性质上消极、被动。这里所说的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守法的目标是所有的守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在法律关系中遵守所有法律渊源所规定的相应的行为规范,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具体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即知法懂法。法律意识包括对法律的态度、知识、思想等。( 2 )按照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模式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 )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后果时,主动承担法律责任。 本题中选项 A 的错误表述之处在于执法的主体不包括所有的法人。选项 B 的错误表述之处是公民的守法既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也包括主动守法。选项 D 的错误表述之处是守法也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参考答案: ABD 53. 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 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 100 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 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 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 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 20 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法理学部分关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知识。 解答本题需要考生正确掌握题目中出现的四个名词,理解这些词的含义。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它的特点在于:①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②类比推理、法律解释、论辩、劝说、推定是通常进行辩证推理的具体方法。选项 A 所述即是一个辩证推理的结果,白某违规停车应该受到处罚,这是一种结果,但事实上他没有受到处罚,这是另一种结果,推理之后的结论就是,因为突然发病而免受处罚。故该选项说法成立。 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选项 B 所述“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从字面上来看,此处的“子女”应作扩充解释而不是限制解释,因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还包括领养的子女。但参考答案是该选项说法成立,不知有什么依据。笔者意见,该选项说法不能成立。 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分为社会事件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和自然事件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依据该定义,选项 C 所述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1 )法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其中涉及到适用中国法律或所在国法律的问题。( 2 )法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选项 D 所述沈某的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应属于法的对人的效力问题,因此法的空间效力仅仅是对地域而不是对人,沈某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需要解决的是中国法律对他是否适用,因此不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故该选项为错误说法,不能成立。 参考答案: AC 54.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B.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 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 D.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立法法规定的关于地方性法规适用的知识。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 80 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其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故选项 A 为错误表述。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 86 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1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选项 B 为错误表述。( 3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根据《立法法》第 84 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故选项 C 为正确表述。 根据《立法法》第 81 条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故选项 D 为正确表述。 参考答案: CD 55.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A. 言论、新闻、出版自由 B. 通讯自由 C. 移居其他国家和出入境的自由 D. 公开传教的自由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关于居民自由的知识。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7 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该法第 30 条规定:香港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第 31 条规定: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迁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证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无需特别批准。第 32 条规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故本题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ABCD 56.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B.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C.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 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关于政治体制的知识。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2 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该法第 87 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法官的选用以其专业资格为标准,符合标准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第 90 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第 137 条规定:对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适当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派遣代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成员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关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允许的身份参加,并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发表意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故本题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ABCD 57. 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 A.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 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权利的知识。 根据宪法第 4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本题中选项 C 的错误之处在于,不是每一个国家机关都必须那样做,宪法规定的是“有关”国家机关,而不是“任何”国家机关。 参考答案: ABD 58.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B.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 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本题考点:本题考查宪法部分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知识。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因而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概括说来,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者自治单位组成,这些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是指国家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规定表明,单一制是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具体表现在:( 1 )在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套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2 )在国家机构方面,只有一套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国家司法机关的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3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无论是普通的省、县、乡行政区域,还是民族自治区域,或者特别行政区域,都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不得脱离中央而独立;( 4 )在对外关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公民只有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此选项 A 为正确表述。 决定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1 )历史原因。历史上国家统一的局面一直居于主导地位,长期的历史传统,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2 )民族原因。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历史状况和民族关系决定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不适宜采取联邦制,而应该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故选项 B 为正确表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这一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 2 )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3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故选项 D 为正确表述。 本题中对选项 C 所述存在很大争议,有考生认为该选项表述正确,笔者持否定意见,因为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是二者的结合。因此,选项 C 所述不完整,应为错误表述。 参考答案: ABD (七) (下期待续)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