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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耐丈夫平淡时尚妻子“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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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新 20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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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官司■

妻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如今,个性成了年轻人推崇和追逐的目标,个性化居室、个性化服装、个性化表演——似乎有了个性,就有了与时代较量的资本,大凡时尚的东西,也一定离不开个性。

前不久,北京宣武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妻子因不堪忍受丈夫没个性而要求离婚的案件。

丈夫刘某 26 岁,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员,性格温和、细心体贴、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就是对已经领了结婚证的妻子也绝不越轨半分,直到双方正式举行了婚礼,才突破了最后的底线。

但令刘某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一点使得年轻、时尚的妻子无法忍受自己,认为丈夫“太没个性”,最后竟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经审理得知,当事人 2004 年 2 月结的婚。前不久双方因为一点琐事发生矛盾,自此双方分居至今。从双方所谈的情况看,丈夫刘某性情温和、体贴,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妻子对此没有异议,但刘某的没个性让她着实难以接受。

审理中,对于自己被起诉离婚一事儿,丈夫刘某一直感到不能理解:他不相信 5 年的感情怎么会因一这点小事儿就破裂到这种程度,但为了挽回妻子的感情,这半年来他不敢给妻子施加任何压力。

说到双方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更是让他不解,回想双方曾一起打保龄球、上街购物、在卡拉 OK 尽情放歌、开车出去郊游等等幸福的情形至今还历历在目,结婚后他平时下班就回家,遇有妻子和朋友外出聚会,他常常毫无怨言地开车接回妻子。至于双方遇到的一些生活问题,他认为这是所有夫妻都会遇到的,并非要通过离婚才能解决。

由于刘某妻子坚持要求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双方虽然婚后在家庭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矛盾,但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相互沟通、理解,认真对待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并加以妥善解决,双方的关系是可以和好的,现刘某妻子要求离婚,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故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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