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他们都是赌棍心理”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本报记者 郝亚超 邢紫月 发自北京 2005-05-09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高端访谈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评说落马高管 合格民营企业家四大标准: 一 拥有个人财富 二 具有社会责任 三 企业文明 四 良好公众形象 尽管已是花甲之年,但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还是不断地出差,一是他注重调研,二是希望倾听各界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声音。 4 月 28 日 ,百忙中的保育钧接受了《法制早报》记者的专访。 “我不欣赏赌棍” 记者:您曾经提到,民营企业家之中,“更多的人是在阳光下创造财富,在阳光下共享财富”,但是最近许多企业家都遇到了麻烦:德隆的唐氏兄弟、健力宝的张海、星美传媒的覃辉等等;根据披露的材料,他们都在资本运作中出现关联交易等现象,并且依赖银行资本急剧扩张。对此,您对监管层及民营企业家,有哪些建设性意见? 保育钧:监管层漏洞太多。一些规矩没有很好地公开透明,别人就钻了空子。一句话,监管不严。而且,这些企业家有空子就钻,比如说覃辉这个事情,如果是跟张恩照有关的话,那就是内外勾结。金融系统内部要反思,“篱笆扎不尽,野狗就要钻”。 在监管上,首先是立法不透明。立什么法,怎么立法,一定要经过严密论证、综合衡量;第二,监管不严,有资格监管的人,至少没有尽到责任;第三,金融系统内部,有些人可能与这些企业家内外勾结,需要从制度上来完善。 这些企业家都不是真正的企业家,他们都是赌棍心理。我很不欣赏。 MBO 出现的问题 在于法制不严 记者:您曾经对郎咸平说的“暂时终止国有企业 MBO ”有不同意见。但事实上,一些企业家确实在 MBO 中有违规操作的地方,比如说伊利集团,就是用上市公司的钱,用作 MBO 的初始资金,这样的案例,不止一个。您认为这是 MBO 在制度上存在缺陷,还是目前的社会还缺乏 MBO 的条件,应该暂缓? 保育钧: MBO 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在于法制不严,没有规矩。为什么不制定详细的规矩后再推行?没有规矩就说明不具备这个条件。对 MBO ,国外不是这么干的,在还没有把国内的东西搞透之前,不能盲目把国外的东西搬过来。 怎么才能杜绝这些违法事件?这需要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们共同努力。而实际上,它们可能会各有所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另外一个原因,进行管理层收购的有些人,是借这个机会为自己谋利。这恰恰反映了我们这个体制存在问题。 合格民营企业家 四大标准 记者:您对合格的民营企业家,给出过一个标准。 保育钧:那是在《南方周末》的“创富榜”发布会上。因为我看那个名单,发现原来我预测的人有些没有选上,为什么?因为净资产不够,总资产不少是负债,是欠银行的钱。我很同意南方周末“创富榜”的标准,就做了些分析。 一是要有个人财富。没有个人财富不叫创富,个人财富要搞得很实在,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看总资产,要看净资产; 二是要有社会责任。首先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能逃税、非法经营等。没有这些东西,说明是守法的。不然的话,他就不会有社会责任。在错综复杂的体制转轨时期,一个企业成长到现在没有不良记录,这很不容易。另外就是纳税问题和就业问题。我们以前对社会贡献看得比较窄,你捐了多少钱,建了多少所希望小学,这个固然很重要,但是社会贡献还包括给社会创造了多少品牌,有没有出口、创汇,有没有占领别人的市场,这些也是贡献; 第三是企业文明。这就是守法诚信、尊重和保护职工。我搞了 4 个省的调查,现在我们(民营企业)员工待遇当中, 70 %以上没有劳动合同,是非法用工; 90 %以上是超时工作,加班加点。人们为什么会“仇富”?就是因为不公平、得不到尊重和保障; 第四是公众形象,企业家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