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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应充当“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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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冯建华 发自北京 20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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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建言遏制金融腐败

出乎意料的是,在经历了 2004 “改革之年”后,金融业在 2005 年初却迎来了“多事之秋”。

今年“两会”闭幕之时,建行掌门人张恩照出事;此前一个多月,中国银行哈尔滨支行也发生 6 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高山事件”。

如果把时间再后推一点,中行和建行出现的金融腐败案件更是此起彼伏,甚至有媒体把这种现象比作一场“拉力赛”,你追我赶。如中行有赵安歌、刘金宝、余振东等大案,建行有王雪冰、周利民等大案。

为此,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北京银行业形势分析与风险防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做好银行业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在全行业打赢一场大要案件逐步下降和案件堵截成功率不断提高的仗,坚决遏制当前银行系统案件回升势头,为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那么,近两年为什么会频频发生金融腐败案件?这对银行上市有何影响?怎样从根本上遏止金融腐败案件上升的势头? 4 月 14 日,《法制早报》记者专访了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

记者:有专家认为,在银行上市前夕,金融腐败案件频发可以更好地肃清陈旧金融体制内的“流毒”。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也许是件好事。您认同这一观点吗?

汤敏:我不同意这个观点。金融腐败案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存在,并不是现在一时的问题,或者说问题到了现在更严重了。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金融监管当局是有意识地选择在银行上市前夕比较集中地公布金融腐败案件。

而之所以要这么做,很显然,只有公开透明了,市场才会真正活跃起来。此外,把腐败案件公之于众,也是把金融业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这样金融行业的压力也更大。

在我看来,银行业出现腐败案件不足为奇,重要的是亡羊补牢。

记者: 3 月 16 日,代行董事长职权的建行行长常振明表示,建行将一如既往地推进股份制改造;同时,工行、农行的股改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中。但是,有专家认为,在腐败案件频频发生之时,银行应慎重甚或推迟原定的(境外)上市计划。您这么认为吗?

汤敏:银行是不是按原计划推进上市,我没有作充分调研,在这里不好下结论。但是,我认为腐败案件的发生,对于推迟银行上市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制度总是在发展过程中加以完善。

记者:您认为银行腐败案件不断发生的根源何在?

汤敏: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监管不力,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

记者:有专家认为,根除金融腐败现实的捷径就是国有银行上市。但是只有不保持国有控股的上市才是政府从竞争性金融领域的真正退出,才算是真正的民营化。而保持国有控股的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在形式上看属于“部分民营化”,事实上是国家对民间资本的国有化,而非真正的民营化。您认同这个观点吗?

汤敏:这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我认为,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国有资本退出银行业肯定有一个过程,在短时间内还将处于支配地位,不可能全部退出。因此,当前要有效遏止金融腐败,应在加强银行体制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民营银行改革试点。

而之所以要力主开放民营银行,目的同样在于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从而开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银行业存在真正的市场竞争,腐败案发生率才会逐渐降下来。

记者:去年,由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徐滇庆力倡的 5 家民营银行试点——沈阳瑞丰银行、西安中国长城银行、江苏江阴商业银行、广东佛山南华银行、深圳民华银行,最后均胎死腹中。作为民营银行的倡导者之一,您认为民营银行试点目前遇到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汤敏:应该是市场准入问题。民生银行是中国现有的民营银行,但是,民生银行不是民营银行惟一的模式。目前的问题是,不论是民生银行,还是其他模式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都完全是政府一手主导,而不是市场竞争的产物。

近年来,中国正在大力推进银行体制改革。我认为其中的核心内容在于产权改革。产权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把中国整个银行的造血、输血系统完全系在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外资参股这两个方式上,而忽视民营银行的作用,今后的系统风险可能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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