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北京市法院三年不过司考者将被炒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杜文娟 2005-04-12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3 月 31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翟晶敏说:“ 3 年内如果没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且不能适应法院工作的将被解聘。”依照该《办法》,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法院与受聘人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办法》的悄然登场,成为北京法院探索建立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走在了全国法院公务员管理变革的先列。日前经过激烈角逐被法院录用的近百名应届毕业生,将是这项制度的“尝试”者。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