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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有望年内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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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孙 昀 发自北京 20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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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难点考验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和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年内可能实施

这次是真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在年内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处副处长颜海波向《法制早报》记者透露,目前,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细则的草案已经完成,并递交有关部委征求意见。在草案中,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基金管理机构、保险赔付原则和法律责任等几方面都有较详细的规定。

业内很多人士预计,该细则将在年中由有关部委会签后上报国务院最后批示,年内实施的可能性较大。目前的关键,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方案如何设计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 2004 年 2 月,国务院就已原则上同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央行金融稳定局内部设立了存款保险处,并多次组织人员对美、英、德等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考察。

“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和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央行金融稳定局另一位官员以此解释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三大难点

难点之一:在机构设立方式上

难点之二:在于存款保险赔付上限设置的问题上

难点之三:关于单一保费和差别保费的问题

央行存款保险处负责人称,在方案正式确立前不便公开。但从此前某些知情人士透漏的信息中,方案中的一些细则仍有迹可循;如:考虑到防止逆向操作和大银行抵制等问题,正在研究的存款保险制度预计将采取强制性参与模式,即强制所有吸收储蓄存款的金融机构参加,但某些风险较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已不能正常运营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将被排除在外;受保的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以及由商业银行存管的证券投资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但不包括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分层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中仍面临几大难题。

难点之一是在机构设立方式上。据知情人士介绍,按照央行设计的方案,建立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是该制度的终极目标,考虑到要尽快建立市场化原则下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因此目前先准备设立存款保险基金,以谋求形成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框架。另一权威人士透露,基金的初始投入将由财政资金与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共同组成,基金的日常运营由央行直接管理。此外,国家将另设存款保险基金理事会,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共同派人担任理事,再邀请一名外部专家理事。而理事会的理事长人选将由央行推荐,报国务院批准。理事会为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

难点之二在于存款保险赔付上限设置的问题上。媒体曾披露过两种赔付标准,按照人均 GDP 的 3 倍金额进行赔付,或者按照使 90% 存款人得到全额赔偿的标准进行赔付。据知情人士称,在实际细则制定中这个标准恐怕会有所提高。另外,实行保险限额可能会导致同一存款人用多个账户存款或在多家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解决这一问题应在存款实名制下,并对所有参保的存款性金融机构间实行客户信息共享,这对当前金融系统在技术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难点之三是关于单一保费和差别保费的问题。对此,颜海波副处长认为,在我国目前金融监管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实施单一费率制可使制度的设计成本较低,易于在所有银行间推行,但同时也应配合对国有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因为单一费率制对经营谨慎、信誉度高、资金雄厚的大银行来说有些不公平。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实施差别费率制要求相应的风险评估系统与之相配合,在我国现阶段还有相当大的难度,但实行按风险等级实行差别费率是各国费率制改革的方向,我国也应加快建立风险评估系统。

据悉,央行课题组已组织调查小组分赴各地,调查各省市银行储户的存款结构、期限数据,对城乡储户情况摸底,同时收集各银行风险资产分布及规模的信息,这些信息都将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推出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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