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北京居民状告华富金宝侵权案被驳回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本报记者 冯建华 发自北京 2005-04-05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追踪■ 颇受媒体关注的北京东堂子胡同 5 位居民状告北京华富金宝房产公司及农行东城区支行一案, 3 月 31 日被北京东城区法院驳回。被告对法院的裁定表示满意,原告则表示不服。 5 位居民诉称,其对东堂子胡同 55 号院部分房产拥有所有权。去年 11 月间发现,此处房产土地使用权已被北京华富金宝房产公司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行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法院认为,原告所诉私房不在被告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被告对其用地如何处分与原告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故原告起诉不成立。 法院裁定下达后,被告对法院的裁定表示满意,称其在北京金宝街项目开发工程的所有行为,均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的。原告则表示对法院裁定不服,肯定会继续上诉。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对被告在法庭上出示的相关证据及法庭审理程序提出质疑。 另原告称,其同时状告北京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法院已受理,但还没开庭。此案中,被告曾向法院提交过一个答辩状,其中明确承认原告私产位于金宝街项目之内。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