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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韩桂芝“主力”阵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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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侯兆晓 2005-0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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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韩桂芝一案,检察机关组成了专案组,尽管有关部门对专案组的组成人员三缄其口,记者还是了解到其中的主要成员—— 周晓燕曾是“李纪周案”专案组成员 在公诉战线工作了十多年,她就是当年将陈希同送上被告席的著名公诉人。 2000 年 7 月 3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时的成员就包括时任一分院起诉二处的处长周晓燕。 回想起当时的办案经过,周晓燕流下了眼泪:“牺牲,我们牺牲了太多。我们的同志太好了,让我感动的不是他们作出的牺牲,而是他们在牺牲自己的时候那么自然。” 公诉李纪周受贿一案时,周晓燕也是专案组的组成人员。 王伟曾参与办理“朱小华受贿案” 2001 年 4 月起任市检一分院公诉二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就像一分院法宣处的一位同志所说的那样,“凡是到这里的案子,都是比较重大的案件,办案的检察官们肩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可谓如履薄冰。” 先后独立或参与办理了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石受贿、贪污案,北京市“ 2 · 13 ”系列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挪用公款案,中国光大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受贿案,以及成克杰受贿案等大案要案。 作为成克杰受贿案组成人员的王伟,方工和周晓燕对他的评价是,“把问题交给王伟,我们是最放心的。” 彭唯良成功公诉多起大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 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及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彭唯良作为主办检察官成功公诉了毕玉玺案。 2000 年1月1日,新世纪的钟声敲响不久,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副总经理李化学突然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随同他一起不知去向的还有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委托他投往澳大利亚的 2700 万元资金。北京市检察院立刻组成专案组,反贪局侦查二处的副处长彭唯良成为了该案的主办检察官。 外地贪官为何送到北京审?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将在一个月内对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涉嫌巨额受贿一案提起公诉,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而与此案相关联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一案已经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对此,坊间有一种疑问,是不是所有的高官均由北京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由北京一中院审理?而级别稍低的官员则有北京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由北京二中院审理呢? 并非如此!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的一位副检察长告诉记者,北京市检二分院和北京市检一分院分别管辖北京市的东、西两部分,属于属地管辖,比如西城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重大的则交由北京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相反东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重大案件则交由北京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而韩桂芝一案则是为了避免地方干扰,由最高检指定管辖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不明或者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根据以上规定,韩桂芝一案就是为了避免地方干扰,由最高检指定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管辖的案件。 ■相关链接■ 韩桂芝于 2004 年 3 月份被“双规”。 2004 年 6 月 10 日,黑龙江省政协九届七次常委会决定免去韩桂芝省政协主席的职务。 2004 年 10 月,中纪委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经调查,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人民币 950 万元,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贿。 据悉,因韩桂芝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最高检反贪部门联合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于 2004 年 7 月介入调查韩桂芝案。 2005 年 3 月 21 日开庭审理的“新中国第一大卖官案”主角马德供述,他曾给韩桂芝送过 80 万元。韩桂芝以马德的名字把钱存入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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