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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企业感觉全额抵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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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夏仲鸣 发自北京 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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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抵扣只是一种过渡政策,全额抵扣是必然趋势

抵扣方式一变再变

增值税转型的东北试点方案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便已经历了数次变更。

“全额”抵扣方式从 2004 年 12 月 27 日宣布实行到结束竟然不到 3 个月,恍若昙花一现,最终还是回归到“增量”抵扣。

2005 年 2 月 24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 2005 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增值税的抵扣方式从“全额”重新回归到“增量”。虽然新方案与 2004 年 9 月 14 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方案一样都是采取了“增量”抵扣方式,但绝对不是简单的重复,它将采取以原企业 2004 年而非 2003 年的应交增值税为基数计算新增增值税税额,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环比方式。而且,实行按季度抵扣。

企业期待全额抵扣

对于这一系列的变化,企业也一一经历了:

装备制造业是东北税改试点的几大行业之一,作为这一行业的一员,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也能享受低税的政策优惠。但由于去年企业面临着铁道部要求“跨越式发展”的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结构调整,与 2003 年同期相比没有增量,所以实际上享受不到增值税改革的优惠。不过年底改成“全额”抵扣之后,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拿到了 2004 年 7 月— 11 月的 86 万元左右的退税款。

“如果不是税改政策有所调整,我们就与去年的税改擦肩而过了。”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一位财税工作人员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颇为感慨,“可如今又改成了增量抵扣,虽说今年我们公司的利润收益比去年好, 2 月份肯定能享受到增量抵扣,但毕竟不如全额抵扣优惠来得更直接也更实在一些。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希望还是能实行全额抵扣。”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研究所财务部部长于长波也有着类似想法,虽然机车所不仅在去年实行增量抵扣的时候拿到了退税,今年 2 月份也拿到了 24 万元的退税款。但于部长给《法制早报》记者算了一笔小账:以今年 2 月份的退税款为例,如果是按全额抵扣的话可以多拿回 14 万元总计 38 万元,但现在是增量抵扣,那 14 万元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

试点效应缩水

针对 2004 年底出现的短暂“全额”抵扣政策,财政部官员表示,这只是一种微调,当时正处于年底,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才进行适当的调整。总的来说依旧会执行增量抵扣政策。

财政部税政司一位官员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增值税改全国推广,虽然有要求加快改革步伐,但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估计今年不会在全国推广”。

事实证明,在 2004 年东北税改中,很多企业都没有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优惠。 2004 年下半年东北三省的实际抵扣退税额只有 12.8 亿,而税改启动前的测算,全年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税额却高达 133 亿元。

或许,正是由于退税额的严重缩水,再加上地方企业政府的呼声, 2004 年税收有了大规模增长,财政部才会在年末大大方方地出面买单,变“增量”为“全额”。可 2005 年的税收会是怎样的局面,谁也不敢轻易断言。

“增量抵扣只是一种过渡政策,全额抵扣才是必然的趋势。现在之所以推行增量抵扣这样一个比较温和的税改方案,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承受能力而作出的慎重决定,需要考虑到抑制投资过热和地方利益等各方面因素。”有财税专家这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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