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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列阳:为马德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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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谢 靓 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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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列阳,马德的代理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曾是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河北沧州卫生局副局长张彦龙玩忽职守案的代理律师,还是“刘晓庆税案”四辩护律师之一。

律师钱列阳

记者联系上钱列阳律师时,他正在北京百望山森林公园列席北京律师大会,忙得不可开交。尽管采访是在深夜 11 点进行的,钱列阳还是礼貌而耐心地回答了记者的问题,低沉的嗓音里,流露着一丝掩饰不住的疲惫。

也许是代理过不少社会影响较大的要案和名人官司,钱列阳似乎已习惯了媒体的追问和舆论的聚焦,回答问题滴水不漏,十分谨慎,态度也比较低调,“职责”、“职业需要”,这是在采访中他重复得最多的词汇。

这位在京城颇有名气的律师,在 1994 年之前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一名警察。据他说,转行是源于自己的爱好。“律师这个职业更符合我的性格,因为更自由。”钱列阳这样解释。

做了十年多的的律师,钱列阳说他经常遭遇困惑和失败。但他觉得,这也是做律师的乐趣之一。

在钱列阳的个人主页上,有一首他写的《破阵子》词,词的最后一句是“求得公平正义赢,可怜白发生”。钱列阳说,这是有感而发的作品,“我记得那是 2002 年的一天晚上,助理把他写的辩护词交给我,我发现完全不符合我的要求。于是,我从十点开始重新写,一直写到凌晨 1 点。写完之后我睡意全无,于是就写了这首词。不过,现在我基本上不写这些东西了,因为没有时间。”

除了代理刑事案件,钱列阳还在专业期刊和报纸上发表过多篇法律方面的文章,并且先后担任过三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从事多项工作,他常常感到累。“做这些事,有的是职业需要,或者说生存需要,累还是得做。”钱列阳的语气中透着一丝无奈。

专访钱列阳

量刑轻重很难预料

法制早报:这次为马德辩护,您希望达到一个什么结果?

钱列阳(以下简称“钱”):我的目标就是尽量减轻马德的刑罚。因为我做的是罪轻辩护,这是我的职责。

法制早报:您曾办理过一些社会影响极大的案子,比如厦门远华案,赵安受贿案以及刘晓庆税案等等,对贪污受贿案也有丰富的经验。您觉得马德案有什么不一样吗

钱:我跟马德有过数次交流,在我看来,他和一般的机关干部没什么两样。但他是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的主犯,这大概就是案子最特别的地方吧。 "

法制早报:您在庭审时提出了四点辩护理由,包括马德有自首情节、检举王慎义受贿案有功等等,您觉得法庭会采纳您的理由,从轻判决吗?

钱:我列举的这些理由,法院是否采纳还很难说。目前看来,什么审判结果都有可能出现,最重的(死刑)也有可能。

法制早报: 庭审之后,您是否跟马德交流过,他对判决结果有什么期待?

钱:庭审之后我没见过他,现在这个案子就算结束了,只等法院的判决书了。

法制早报: 许多媒体都说马德受贿 2000 多万,还说马德与田凤山、韩桂芝等人的落马有关系,您怎么看?

钱:检察院的起诉书里并没有对这些内容进行指控,我只负责对检察院起诉书里的相关证据进行研究。

酬劳多少不影响办案

法制早报:当初是怎么接手马德案的?

钱:我做马德的辩护律师,是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因为马德及其妻子都被拘留,无法委托辩护人。我在 3 月份接到了指定,在征得马德的同意后,就签订了相关手续进入案情交流。

法制早报:办理这样的案子,与受当事人委托的案子有什么不同吗?

钱:以前我也曾被相关机构指定承办过其它案子,比如台湾寇建明间谍案,这并不是第一次。被指定的辩护律师酬劳是 500 元交通补贴,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要说有不同,就是收入了,当事人委托的案件收入当然会高一些。不过,这对我办理案件本身没有影响,钱多钱少,我都会尽到自己的职责,这次马德案也一样。

法制早报:您一般倾向于接哪方面的案子?

钱:我对经济案件和职务犯罪都比较有兴趣,这方面的案子接得比较多。

法网中最脆弱的丝线

法制早报:您经常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这样有没有给您带来什么麻烦?您是否觉得这种辩护更有挑战性?

钱:“谁为坏人辩护,谁就是坏人”。我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笑)。我觉得,产生这些看法很正常,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够普及。

那些善良的人们好像觉得,我是在为坏人说话,其实不是这样。现在,与其说我是为马德辩护,不如说我是为法律本身辩护,为法律保护公民权利进行辩护。再坏的罪犯,他也是中国的公民,拥有公民的权利,包括为自己的罪行辩护,法律必须保护他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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