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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三百年”反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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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张有义 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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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主要是明朝灭亡和李自成“登基”期间的故事。毛泽东 61 年前向全党推荐此文章,藉以吸取教训。综观明朝末年的反贪历史,很多东西值得回味。

明朝末年宦官专权,贪污腐败是一个显著的特点。

明武宗时,以刘瑾为首的官宦势力,党同伐异攫取朝中大权,假传圣旨,作威作福。魏国公徐浦抢占百姓田地,百姓诉至官府。右副都御史、南京巡抚艾璞不避权贵,秉公执法,把田地判给百姓。徐浦不肯罢休,重金贿赂刘瑾,以图翻案。刘瑾派其私党刑部侍郎王佐、大理寺少卿王鼎重新审理,又将田地判给徐,并诬告艾璞断案不公,将其逮捕拷问。艾璞宁死不屈,结果被杖 50 大板,全家发配南海。王佐和王鼎则因秉承刘瑾意图升俸一级。

不仅如此,刘瑾连加封郡王的事情都敢收受贿赂而矫旨。晋王府镇国将军朱慊要求加封郡王,礼部尚书李杰依法未允,朱慊便向刘瑾行贿,结果刘瑾矫旨加封,并将李杰罢免。

刘瑾还公开向官吏索贿。正德三年(公元 1508 年),各地地方官赴京朝觐。刘瑾令每一位布政司送银两万两方放行。于是各地官吏皆向京师富室巨豪借贷,等回任所后,再加倍搜刮民财以偿还贿款。

正德五年,给事中邵天出京盘查海东盐课。他为人正直,不善敛财,回来时,两手空空。他害怕刘瑾索贿,于是到处借贷,筹集了 18300 两白银送给刘瑾。兵部给事中周钥到淮安实地调查,返回后无钱送礼,借贷无门,被迫自杀身亡。

万历三十四年,陕西宦官税吏梁永向回北京时,所贪财产用 168 名民夫和 55 匹骡马驮运;二十九年,陈奉回京的情景是“舟车相衔数里不绝”。

崇祯皇帝即位后,首先铲除了贪赃狼藉的阉党集团,已难以挽回危局。李自成在讨伐檄文中,明确地写进了反贪的内容。

当时,河南有两个高官,马文升和焦芳。马文升为官清廉。焦芳甘为刘瑾爪牙,大肆收取贿赂。农民军至钧州后,绕城而去,原因是马文升家在这里;来到焦芳祖籍泌阳,农民军火烧焦芳宅第,掘其祖先坟墓,并扎成草人为焦芳像,然后撕裂。

李自成兵进入北京时,轰轰烈烈地进行了一次“追赃助饷”的运动。负责此事的是首领刘宗敏和李过。他们制造了夹棍 5000 副,用于那些不肯交出金银的官僚。这次行动是对各级官吏士绅资产的普遍剥夺,实质上是一次反贪活动。农民军收缴上来的金银,大部分是那些官员贪污盘剥所得。

农民军内部也制定了森严的“反贪倡廉”法规,“不要如前朝要钱,我主立法森严,官吏贪污,便要枭首”。当时规定贪银一两者,处死。

(感谢史学家王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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