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律界■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2005-03-15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洋律师抢滩姑苏城 3 月 9 日,美国萨斯·何律师事务所第一个驻华代表处成立,这是自我国加入 WTO 之后落户江苏的首家外资律师事务所,苏州由此成为外资律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二线城市的第一站。 首席代表罗伯特·斯托尔兹伯格对于能作为首席代表显得很兴奋。萨斯·何律师事务所苏州代表处的执业范围主要是为在苏美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或者为苏州的企业投资美国提供服务。 香港律师在京设处 香港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日前在北京成立代表处,这是该事务所在内地设立的第二个办事处。 全国政协委员、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黄英豪指出,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是看到中国内地企业向海外发展,对涉外法律专业服务的需要不断增加,希望利用北京这个优势地位,拓展这方面的业务,以配合国家的经济和法制建设。 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黄乾亨律师事务所,于 1961 年创立, 1992 年 10 月第一批获司法部批准于内地设代表处,成为首家在内地开业的境外律师事务所。 涉嫌“放水”东家告状 江苏省丹阳市尤尼克化工实业公司认为代理律师翁某有“故意放水”之嫌,为此将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院。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律师“故意放水”证据不足,原告索赔请求被驳回,同时判决律师事务所返还原告执行款 15 万余元。 在一起联营合同纠纷中,为了索赔 55 万元,尤尼克公司找到了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的律师翁某承办此案。 据尤尼克公司称,此案调解结案后律师收回了 30 万元,却没有交给该公司。更被动的是,因为翁某与被告的调解协议,尤尼克公司再也无法向对方主张债权。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公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腐败案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