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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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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割赔偿?

编辑:
我丈夫在乘坐其亲戚李某的汽车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通,我与公婆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我公婆因碍于情面,表示放弃死亡赔偿金的要求,我坚持要求赔偿。请问:李某应支付全部的死亡赔偿金还是扣除我公婆的份额后的金额?
王丽芬

王丽芬: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精神抚慰的物质表现,未作分割前属于死者家属共同共有,但最终是由死者家属分别所有,其实质是按份共有。作为按份共有的权利人可以转让其该项权利给其他权利人,也可以是免除赔偿人的义务,完全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思表示,但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当你公婆作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时,应明确是权利转让还是免除赔偿人的义务。如果是权利转让的话,李某仍应支付王某全部的死亡赔偿金。如果是免除李某的义务,则应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割后,由李某支付你死亡赔偿金的应得部分。
施沈东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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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死刑复核权期待“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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