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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一年可购车与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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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纪旺 20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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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3 月 3 日起,在京暂住人员买车不再受户籍限制,暂住人员只要拿身份证和在京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即可办理手续,办理过程同北京人买车的程序和手续完全一样。(据 3 月 3 日《京华时报》)

由过去的北京车辆消费市场对外地人封闭,以致于很多外地在京工作人员在买车时不得不买外地牌照的汽车,或者采取借用北京人或公司名义的方式来达到“曲线救国”买车的目的,再到现如今的凭“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即可办理买车过户手续,这显然已经是政策调整上一步重大的跨越。它的出台对于那些在京工作有购车欲望,但尚未取得北京户籍的人们来说不啻于久旱之中的甘霖和福音。

反观对未取得户籍的暂住人员限制其购车的规定,其重要立足点是出于方便对车辆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后责任追究和处理等方面来考虑的。然而,现有的事实再次次证明:在人们合理的消费愿望和诉求推动下,一些外地在京工作人员巧妙地采取了借用他人或公司的名义,来规避这一限制性规定,实现自己拥有私车的理想。最终原本是为了方便对车辆管理的初衷,一次又一次的走向反面,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因而,取消这一依靠户籍来决定消费的规定早已是众望所归,人心所向了。如今,这一陈旧的让很多人为之头疼甚至是反感的规定终于被扔到历史的故纸堆去了,这一取消应该是一次顺应民心、眷顾民意的进步举措。

据记者了解,此次北京取消购车户籍限制主要是出于刺激车市的考虑。不过,笔者更愿意跳出狭隘的经济利益视角,认为这是打破原有户籍制度,取消暂住证的“先声”,是户籍坚冰逐渐松动消融的前兆。套用网上曾经知名的网友留言“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笔者更期待着我们生活的国度同样不需要暂住证的那一天。

不过,如果我们透过这一外来人员限制购车的规定,再往深处追寻和体察,我们就会发现这仅仅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依然保留有维持城乡二元体制的意味在其中。这种户籍管理理念是我国现有户籍管理上存在弊端的一个小小缩影罢了。不可否认,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依然烙印着浓重的相应的政策法规规定中,对于人员流动怀有一种天生的恐惧之感。因此,对流入的外来人员,城市会用暂住证的形式把他们和本地的“土著”们区分开来,以达到维护城市正常经济秩序和日常管理的目的。其实,这种理想在市场经济潮流的推动下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其规定也日益不近合理。城乡经济一体化,城市资源的集中,必然会出现人员流动频繁和涌入的现状,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所必然出现的现象。在我国 2003 年废止了久遭诟病的收容遣送制度后,对外来人员实行的暂住证制度也就成了缺乏强制性措施保障的制度了。而且很多学者都认为暂住证制度不但缺乏法理和法律上的足够依据支撑,而且也不符合我国日益注重的人权保护、以人为本的社会观念。因此,对于暂住证的取消,很多人都认为是迟早的事。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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