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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眼中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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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撰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张家成
20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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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两会召开前,和谐社会早已成为一个热点名词。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 3 月 5 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全面诠释了和谐社会,民主法治被列到了和谐社会的首要位置。

■全国人大代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必新

法治含量最高的政府报告

3 月 5 日,在聆听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特别注意报告中的法治一词。

在“两会”住地,江必新代表接受了《法制早报》的专访。

记者:请问您是如何理解和解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呢?

江必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有史以来法治含量最高的一份,全文总计有六十多处提到法治问题。

听完政府报告,回到“两会”住地,我初步将政府报告中提到的法治问题总结出以下十一个方面:第一,政府报告明确提出依法行政,依法施政的理念;第二,报告中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三,过去司法领域强调的是经济、法律、行政三种手段并用的法治形式,今年的政府报告强调法治的手段;第四、加强执法监督,从严执法,报告要求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各种法律规范;第五、强调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第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七、加强政府的立法工作;第八、强调加快速度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第九、加强法律服务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第十、强调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政府法制观念的建设;第十一、强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经济领域内的犯罪。

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们构建出一个法治的和谐社会基本框架。

记者: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江必新:司法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当前我们国家处于高速发展之中,社会关系、利益纷争复杂多样,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审判机关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机关以法律为准绳来公正、公平地处理纷杂的各种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关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分配社会资源,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妥善地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司法机关运用法律的手段是解决社会矛盾最好的方法。

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一个稳定的社会需要法治来维护,因为法治是消除不稳定因素的最好途径和办法。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有活力的社会。任何社会都需要活力,没有活力的社会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但是社会的活力需要一种稳定的社会机制,这种稳定的、和谐的、富有活力的机制一定是法治。

记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司法机关应当具何种司法理念?

江必新:和谐社会的司法理念应该建立在法治的科学发展基础之上。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科学的司法观。科学的司法观建立在以下六个方面:

真正的公正观 构建和谐社会司法机关应当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积极作用的前提就是要有“良法”。没有良法的裁判最终还不是公正的裁判,因此,这就需要国家在制定法律时要注重法律的科学性。

司法公平观 以往的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司法公正观,以及后来一些人提出遵循程序公正理念,那些公正只是形式上的公正,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公正观。新的司法公正观应当是形式与现实的统一、程序与实体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个体与社会的统一, 这才是科学的司法公正观念。

科学的司法观 科学的司法理念首先要检讨过去那种强调人民性、阶级性的司法观念。因为和谐社会的司法必须强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社会主体,社会的每一个构成主体都应该在一个统一的社会标尺和范围内享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转变司法功能 过去的司法功能强调的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专政工具,后来一个时期强调司法的经济功能,甚至出现法官招商引资,企业挂牌保护等等过分强调单项功能的现象。和谐社会不是单项的侧重,全社会的司法目标定位不应当仅仅是专政工具,为经济保驾护航,而应当是调整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社会和谐关系。

司法效益观 以前的司法观一贯强调的是政治效果,后来强调的是经济效果。科学的司法效益观应当是全方位的、为整个社会设立的一个统一标本。

科学的司法政策观 以往的刑事司法领域惩治犯罪强调的是严惩、严治,但是有时却忽略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科学的司法观念应当强调恩威并重、宽严相济。民事、经济司法领域应当强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同时,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时候也应当保证平等这个前提。

■全国人大代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林春

证据是诉讼中的无冕之王

制定证据法,保障法院真实、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避免个别法官在采信证据时为“我”所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进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证据是诉讼中的无冕之王”。这是 3 月 5 日下午在“两会”分组讨论的间隙,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因此,今年两会,张林春代表精心准备了一份《关于提请制定证据法的议案》。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所有法律争议无一不是围绕证据的有无、证据的效力、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质证、认证等问题进行的。

“有了证据法,可以提高和保障审判的效率。没有证据规则,就没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诉讼就无从正常进行。从事 20 多年的司法工作,我深刻地感受到,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主持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张林春代表在多年的审判中有深刻的体味。

“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的前提,证据制度不但是现代法律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保障其他法律制度正确实施的可靠保证。制定证据法,能够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通过保障法院真实、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避免个别法官在采信证据时为“我”所用行为的发生,以保护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进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一部完善统一的证据法典。因为我国法律秉承大陆法系传统,在各诉讼法中以专章对证据问题作出规定,但远未形成系统完备的证据制度,存在粗疏、缺乏可操作性等缺陷。

尽管“两高”也根据司法实践需要制定了一些司法解释,但仍然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且有些规定本身并不成熟,甚至出现超越立法的情形。

因此,按照十六大的要求,通过立法的形式完善我国证据制度,对于深化审判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与统一至关重要。司法实践迫切需要一部系统的、完备的证据法。

“以事实为根据”实质是“以证据为根据”,证据规则的不合理和不完善很难保障司法的独立、公正以及案件真实的发现。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并重,若车之两轮,不宜有轻重之分。证据制度的建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证据制度的完善可对司法审判权进行有效制约、从而有效保证司法的公正,实现社会的正义。证据立法还可以通过对审判人员采证、质证等诉讼行为和结果加以约束,起到制约国家专门机关的权力、保障个人自由、实现程序公正价值的作用。因此证据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正当程序的维护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张林春代表从专业的角度全面诠释了证据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从中国国情出发,充分利用证据立法的本土资源,充分总结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各种有益经验和作法,制定一部继往开来的证据法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张林春代表这次将在“两会”期间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证据法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并责成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起草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市索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德云 律师

二十条议案 救助法优先

稳定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救助法》的制定是重中之重。

公平与正义,诚实与信用,这些和谐的社会模式不仅仅需要人们道德方面的确立,更为重要的是还需要用法律的方式来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月 5 日下午 13 时 30 分,《法治早报》记者在“两会”住地敲开了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下榻宾馆的房间。

当记者走进房间时,韩德云代表还伏在写字台上修改今年将要提交人大的议案和建议。韩德云代表为今年的两会准备了二十条议案的同时还准备了几条建议。

记者翻阅韩德云代表的议案发现,《医疗事故法》、《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国家赔偿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教育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等等,这些关注民生问题的议案在这里占主要地位。

“在您将要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众多议案中,如果只能让您选择一条议案或者只能通过一条议案时,您会选择那条议案优先呢?”

记者的提问刚刚落音,韩德云代表脱口而出:“如果那样,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社会救助法》。因为当前社会的低保、医保、退休工资待遇、失业、灾害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在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中,要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和调整这些社会问题。立法需要一段时间,以上这些社会问题刚刚出现,如果现在不赶紧制定一部规范和调整这些社会关系的法律,很难避免出现立法滞后的局面。”

在韩德云代表来北京参加今年的“两会”前,重庆当地的一家媒体邀请他接听群众热线,很多热心读者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也集中在以上几个问题。因此,韩德云认为,稳定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救助法》的制定是重中之重。

和谐社会,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公平与正义,诚实与信用,这些和谐的社会模式不仅仅需要人们道德方面的确立,更为重要的是还需要用法律的方式来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韩德云代表认为,民主法治的建设首先保障的是程序的公正、公平,用程序的公正、公平来实现结果的公平、公正是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追求。因此,当务之急是司法领域的公平、公正。

2004 年的“两会”上,韩德云代表提出的 11 条议案中,在过去的一年里有 9 条已经获得立案或者得到有关部门的解释。

去年韩德云代表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议案,近日经过权威部门证实,该法已经进入修改的进程中。

《公平就业保障法》的议案在韩德云代表 2004 年提出后亦立案,并且在今年的公务员招考中已经有所改进和体现,如乙肝携带者禁止报考的规定已经解除。

去年,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中,韩德云被会议邀请参加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审议一读。

韩德云代表高兴地告诉记者:“我去年提出的 11 条议案就有 9 条获立案,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越来越得到重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个案积累的社会实践结合掌握的法律理论基础,将一些关系国家稳定团结和群众关心的的问题上升到立法的层面上来。为国家的法律完善和法治建设,让律师参与到国家的立法之中,为国家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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