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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公平!失业险未纳入“农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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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夏春春 发自北京 2005-0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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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制度今年起步入改革“关键年” “你有没有遇到身上没有一分钱的时候”? 尽管广州、郑州、青岛等城市均已表态,农民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但是,这项针对农民工的调查仍然有着现实意义,这项调查的结果是:身上没有 1 分钱的状况居然占到 1/3 。有专家担忧:农民工也会处于失业状态,而且,一旦失业,农民工立刻就变得衣食无着,陷入绝境。 然而至今,尽管有关部门在清理农民工工资等的问题上态度积极,但是,失业保险尚未在全国范围内纳入失业保险范畴。 不能忽视“农民工” 从基保向失业保险过渡是必然的过程,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郭星华教授认为,只是,失业保险不包括农民工,这是极不公平的。“按说失业保险是应该将所有的人都纳入进来的,但是目前的政策是没有纳入进来。一方面很多私营公司不愿意交保险,另一方面农民工短期打工也不愿意交,因为他觉得未必合算。再加上农民工流动性大,因此情况比较复杂。但是对于那些长期居有定所的农民工,其实还是可以纳进失业保险范围内的。”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珺老师也支持这种观点。因为,农民工大部分都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顶梁柱,他们的收入和人身安全往往系着全家的命运,因此,将农民工纳入保障体系之内意义非常重大。 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日臻完善和基金积累的增加,劳动保障部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目标是 2005 年我国失业保险覆盖人数要达到 1.05 亿人,失业保险基金征收要达到 280 亿元。 但是杨宜勇表示,这个面扩的还不够,因为我国劳动力人口是 7.8 亿,真要做到这个地步的话,还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比如,失业保险的立法要完善,可行性要强,特别是要有强制性,现在失业保险的强制性还不够,“如果是完全强制性的,那么所有的员工、雇主包括农民工都应该缴纳缴纳失业保险金。”他说。 此外,很多员工和雇主对“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也不能忽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自然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能会在重新找工作或培训过程中,有比较大的生存压力。” 杨宜勇认为,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提倡的当然是“以人为本”,所以,失业保险也该贯彻到底,应该是人人,而不是一部分人。 “下岗”变为“失业” 实际上,自 2001 年始,我国部分省市即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的并轨。目前,我国已有辽宁等 7 个省份正在或已经实现“并轨”,并轨后的国有企业不再建立或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也不再有基本生活保障发放。 少了一层保障,老百姓是不是会有怨言,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形象地打了比方:“失业好比失恋,刚失恋肯定是非常难过和郁闷的,但是不会郁闷一年两年吧,失业也是同理,刚刚都是会不好受,但是不会长期受其影响。因为还有失业保险的缓冲,如果领完失业保险,生活还是非常困难,不是还有低保吗?” 下岗变失业,改变的不只有名称。还有针对下岗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的消失。杨宜勇告诉《法制早报》记者,以前的“三三制”主要针对那些年龄和技艺上没有多少优势的“ 4050 ”人员,特别考虑到国有企业改制给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带来的冲击,给他们两至三年的缓冲期。但从 2000 年开始,有关部门就已发布消息,将慢慢取消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所以,大家多少都应该有心理准备。什么政策叫先进、叫好呢?必须是适合国情的、适合社会发展的和适合社会文化的才叫好。”杨宜勇表示,全国范围内的并轨是早该进行的,现在才开始不能不说有些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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