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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必新:我觉得我只是“技术官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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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撰稿 曾 华 梁建军 本报记者 王晓飞 刘希平 发自湖南长沙 200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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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汉被“双规”、逮捕后,中纪委调查组进驻湖南高院,机关震动很大 由最高人民法院“空降”湖南省高院的江必新该如何面对 ■对话动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被“双规”、逮捕后,中纪委调查组进驻湖南省高院。 2004 年 5 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调任湖南高级法院代理院长,除了意外,很多人对他一无所知。 就职演说时,他留下一句话:“我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2005 年 1 月 28 日下午,湖南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江必新作为主席团提名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江必新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对话人物 江必新, 1956 年 9 月出生,湖北枝江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二级大法官。1985年1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前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挂职)。 到湖南工作我很意外 记者:今年 5 月 29 日,您被调到湖南任职,当时很多媒体都用“空降”一词来形容人们的惊讶与意外。那么,您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直接到地方来主持法院工作,自己是否也觉得有些意外呢? 江必新: 5 月 25 日,中组部正式找我谈话,我的确有些意外,一是湖南出现这种情况,即吴振汉辞去湖南省高院院长的职务,这很突然;二是中央派我来接管工作,但根据阅历与经验,我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当一名副手,当一把手管理全面工作不是我的长处;另外,我当时还想,自己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误,但仔细一思考,觉得还是问心无愧,因为不管是挂职锻炼到重庆市担任政法委副书记,还是后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我都恪尽职守。 来湖南后,我重温了《岳阳楼记》,其中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想法给我很大启发,一个古人尚且有如此胸怀,何况我是现代人呢?所以,我很快调整过来。而且,我还知道,历史上,派到湖南的都是一些受贬的人,比如说柳宗元、屈原等,但大部分都干得不错(开玩笑的笑容)。 记者:刚刚听你的谈话,觉得你有股儒雅气质,但你又说,你的长处是当副手,这是否跟你的儒雅气质有关? 江必新:我给自己的评价是技术官僚,属于那种专业型人才,我喜欢钻研法学,而且乐此不疲。我觉得当副手很简单,只要认真干,多下些工夫,都能做好,但一把手不同,牵涉面太宽,对环境的依赖性较大,只有帅才才能胜任。 其实我来湖南,一些认识我的人包括朋友都有些意外,那段时间,我一天能收几十个信息,有的问为什么,有的干脆就发一个字,或一个标点符号,比如一个问号、一个感叹号,都是觉得不理解。我记得最高人民法院送我的时候,开了一个欢送会,大家都在掉眼泪。 我之所以能够很快调整过来,因为我是一位年轻干部, 40 多岁能够当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这些都靠党的培养,我本身并没这么大的本事。我是湖北枝江人,出身贫寒,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子弟 0 ,上大学的钱都是国家给的。可以说我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党培养的结果,既然党要我到哪里工作,我就要到哪里去,这是一种朴素的思想。 我们必须要刮骨疗毒 记者:近年来,法官队伍的个别法官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法官,除了人大代表参加监督之外,是否还有其它的监督方式? 江必新: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第一、制定了一系列的约束法官审判活动的规章制度,比如每次庭审,都必须分析案情,哪些是关键部位、重点对象,对这些都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此外,审判人员向合议厅汇报案情时,最容易出现问题,对此我们提了很多要求。比如说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时,一个人到单位去,如何对他进行监督,如何解决不作为,这些都是重要问题。 记者:你来湖南省高院任职前,这些制度不是都有吗? 江必新:(用手指了指随处可见的文件)以前都有,而且制度很多,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重点对象上没有引起重视。 我说的监督第二点,就是要在法官、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建立隔离带,严禁三者不正当接触,我们有规定,不管是否接受吃请,都要依法处理。 第三,继续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我们下一步想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邀请包括媒体、政府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我们的队伍进行监督。 第四,对违法违纪的事和人决不宽待,过去我们不敢在自己身上割肉,有的甚至还遮遮掩掩,这其实是害了整支队伍。为了队伍建设,我们必须要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臂的勇气(慷慨激扬,非常兴奋)。 吴振汉是法官的耻辱 记者:您在就职演说时,曾表示自己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最近,通过您的提请,湖南省高院又有 3 名法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撤职逮捕,这是否可以看作您在高院内部反腐倡廉的一个“力作”? 江必新:这个问题坦率说,检察院已经介入了,接下来的事情都会按照程序办。当然,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就是所有工作都必须从小的抓起,防微杜渐,对过去熟视无睹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比如说防止当事人与法官接触的问题,最近我们又处理了几个,湘乡有几个法官与两个庭长因为一个当事人的事情到歌舞厅唱歌,结果被处分,两个庭长也被撤职。 记者:你刚刚说到吴振汉的问题,那么他“出事”之后,对高院的工作有没有带来影响? 江必新:当然会带来影响,吴振汉违法违纪,收受贿赂,我们感到很痛心(叹气,突然声音提高),这既是湖南法院系统的耻辱,也是每位法官的耻辱。他出这个事情不仅仅是个人的原因,而且跟整个社会结构、体制、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情况有关,但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最近,我们对他的事情进行了初步总结与分析,还发动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各部门进行了讨论,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当然,我们要把这个坏事变成好事,让他成为全省干警的反面教材,更加有效地促进队伍建设。其实思想教育,我们一直在抓,制度也定了不少,一本一本的,很多很多,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吴振汉在大会上也讲过要廉政,他出事前的 5 月 12 日,还做了廉政建设的报告,他并不是不知道收受贿赂是违法的,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眉头微皱,声音铿锵有力)? 记者:很多人认为是缺乏有效监督。 江必新:不!(语气异常肯定)这是个制度问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解决这个问题还得靠司法制度,而不是简单的外部监督。 其实国外的司法监督非常谨慎,司法机关必须有很多制约因素,没有约束的监督也是不科学的。 此外,外来的监督存在成本问题,监督的人也需要监督,否则会滥用职权,如此循环监督,社会根本承担不起监督成本。几千年的经验证明,当事人的监督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存在利害关系。可以概括地讲,要解决问题,首先要从完善司法程序与法院内部结构上下工夫。 对于法官诱惑即风险 记者:你有没有遇到过风险与诱惑? 江必新:(显得越来越兴奋)怎么没有?有一个当事人,专门打听我住在哪里,有次我打开门,他就塞给我一些案卷,案卷里竟然夹着钱,我赶紧抓住他,把东西还给了他,幸好发现及时,要不然退都没法退。还有的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邮件里面也有钱,稍有不慎,便会掉进去。 记者:像你这样的高级干部,想请你吃饭的人很多,你平常是通过什么方式拒绝他们的邀请的呢? 江必新:我现在好拒绝。参加同学聚会,我一般不去,因为同学旁边可能有律师与当事人,去了之后会带来影响,所以我通常请同学理解。 我在最高人民法院任副院长时,一般人很难找到我,所以免去了不少风险。不过法官必须要长期保持高度警觉性,因为很多当事人担心官司打不赢,为了达到目的,故意设陷阱,抓法官的把柄,让法官作出对他们有益的判决。 记者:很多人都说您工作起来比较有亲和力,“给人感觉不错”,那么生活当中,您是一个什么性格的人? 江必新:工作之余,我喜欢写点东西,思考一些问题,我喜欢钻研法学,总认为自己搞理论研究对社会的贡献要比做官的贡献大。道家与儒家文化对自己影响很大,所以很多人说我不是一个“官僚型”的官员,而是一个学者型的官员。我有时还会练练书法、写点诗,自娱自乐。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您的家庭? 江必新:我的家还在北京,爱人在一家研究所工作,孩子则在北京读初中,他们很支持我的工作,但我不希望他们来湖南,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即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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