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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贼》的身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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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吉20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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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性作为类型电影的《天下无贼》?我相信,多数人会认同我的看法,在影片当中不管延续了多少有些成为传统的冯式噱头,但它毕竟是一部略显沉重的悲情剧。“一部喜剧大师的悲剧作品”,我喜欢这样的称谓,尤其是当我们浸淫在贼头胡黎(葛优饰)那些如“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重百尺竿头,更上一步”,“想服众,心胸要开阔,容得下弟兄才能当大哥”,“我入道的时候,你也就是一三好学生”,“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等“滑稽模仿”中,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洞察力和敏锐度去解读出影片所折射的现实的社会问题。

从最先开始,那个形同虚设的保安就开始急着把问题凸现了。当时,王薄(刘德华饰)开着富豪(傅彪饰)的宝马轿车出小区,保安一句话都不问,就只知道立正敬礼。只认车不认人,或者说,人的身份识别已经脱离了主体本身而更多依赖于外在的物质占有。关于身份,影片在后来还更进一步深化了它的严肃性和迫切性。你会发现,《天下无贼》中的贼公贼婆们同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们一样似乎并不用为生存发愁。黎爷这一伙贼不仅在火车上有自己的豪华包厢,而且黎爷还从容地吩咐手下“这趟车不打猎”(但后来他们之所以要偷傻根的六万块钱,主要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耐)。可以想象,在这些贼眼中“贼”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它更是一种荣耀、一种尊严、一种实现自己精神追求的最好方式。在这里,“贼”的违法性和不安性多数已让位于影片语境中作为一个职业、一项事业的正当性和崇高性,于是“贼”的身份如同《纵横四海》、《谍中谍》、《十一罗汉》、《偷天陷阱》、《偷天换日》、《龙凤斗》所塑造的“神偷”形象那样被“拨正反乱”地予以确认。

当然,在确认“贼”这个身份的同时,有些“贼”也并不真的心安理得。而正是因为这个“矛盾”才使得影片避免了传统商业电影缺乏必要人文关怀的尴尬境地。在影片当中,因为制度给予贼的社会地位是注定无法改变的。所以,作为贼的王薄才对自己的身份无比焦躁。当他一想到傻根居然不相信世上有贼时,便决意要给他上一课:“这小孩,目中无贼,气死我了。”当他和王丽吵架时大骂道:“你真把自己当菩萨啦?你是贼,做一万件好事也是贼。下辈子也别想翻案。”最后这种心态甚至成为一种声嘶力竭的咆哮:“他凭什么不设防?他凭什么不能受到伤害?”

身份的另一种,绕不开的是对傻根这个人物形象的言说。他五岁就从河北来到青海,一直在寺庙干活。纯净的地域环境和简单的生活经历使他活在一个“天下无贼”的梦里。不相信这个世界有贼。他说,在家乡,看上牛粪,划个圈,过几天去拣,还在那,他就是在那种制度体系的环境下长大的。“俺就不相信,狼都没伤过我,人还会害我?”狼比人要凶恶,狼都不会伤害我,更别提是人了。这是傻根坚信为真的逻辑,所以对于这个世界他释放戒心毫不设防。

奥古斯丁说,名字是显明“我是谁”这一重要问题的关键媒介。对于影片中出现的人物以及影片本身,我执著于它们的命名并非随意而为。正如那个扒手团伙的头目叫做“胡黎”(狐狸)一样,傻根的“傻”也必然有其道理所在。什么叫做傻?傻显然是相对智而言,而智有时意味着算计,意味着拐弯抹角而又目的清晰,它在于心照不宣而又主旨明确,在于洞悉人性而又巧于利用。在这个对比下,于是“傻”就成为不明事理、直率莽撞、表里如一、轻信人言的代名词。如同马克思·韦伯在百年前所预言的那样,以工具理性为主的社会将逐步的取代过去温情的、带有历史性、传统性、有人性化的社会生活。傻根的介入,使关系原本错综复杂的城市生活愈发露骨地凸现了出来。当然,在这之前,由胡黎一伙、王薄、王丽、警察等人构成的世界和以傻根为典型人群构成的世界彼此互不干涉,相安无事。每个局部世界都有各自的生存法则、游戏规则、处世原则,套用电影中那带着强烈说教意味的寓言来理解,狼应该活在狼的世界,羊应该活在羊的世界,无论是狼进入羊圈还是羊进入狼群,都势必会引起一场不小的纷乱。

幸好,这部贺岁电影没有一直延续这种残酷的现实主义,在结尾处,胡黎一伙的绳之以法、王薄的舍生取义、王丽的如释重负、警察的法外开恩以及傻根的美梦依然,都无疑是在拷问人性善恶之余的一种温情脉脉。不同身份的竞相上台最终还是没有颠覆既定的社会秩序和传统的意识形态,诸如正义战胜邪恶,爱情伟大而永恒,善恶终有报,因果循环论等恒定旋律在适当的场合如期而至。《天下无贼》其实只是傻根的某种“一厢情愿”,它真正想要告诉大家正是名称表面的对立面:天下不是无贼,而是有不少的贼,用王薄的话来说,要让大家“知道这个世界”,否则,隐瞒生活的真相才叫大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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