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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森林遭遇“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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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陶勇 20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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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8日,《法制早报》对“绿色和平”指金光集团APP在云南“圈地毁林”情况进行报道后,APP称“‘绿色和平’的指责是不符合事实和不负责任的”。金光集团副总经理柯象森甚至说,“金光集团在中国的浆纸厂至目前为止一根中国的木头也没砍”

■2004年12月16日,“绿色和平”进一步披露,在云南省澜沧县糯扎渡乡响水河村,有人以“省长工程”的名义让当地村民砍掉原生林种植桉树

■2004年12月,国家林业局派调查组就APP的桉树种植基地对当地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调查

烧光、砍光、种光

12月16日,国际NGO组织(NGO即“非政府组织”,NON Govermental Organizatilons的英文缩写)“绿色和平”在北京就印尼金光集团(Sinar Mas Group)所属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Asia Pulp & Paper Co., Ltd., 简称APP)云南“圈地毁林”事件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绿色和平”在云南独立调查掌握的最新证据。

“当时说的是‘省长工程’,各级都必须完成这个任务。”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播放的录像中,云南省澜沧县糯扎渡乡响水河村的村干部和村民,在原生林砍伐现场向“绿色和平”调查人员介绍,当时有人就是以“省长工程”的名义让村民们种植桉树的。

2004年6月、9月、11月,“绿色和平”的调查人员在澜沧县糯扎渡乡、上允镇和景谷县进行了3次实地调查,他们收集的证据包括砍伐现场录像、图片和对当地居民的访谈。

“绿色和平”称,这些证据“有力驳斥了”APP对“圈地毁林”的抵赖。

在11月份拍摄的一段录像中,澜沧县糯扎渡乡响水河村武装干事赵学文说:“金光集团是2004年二三月份在山上放的火,把我们的树林都烧了。我当时对他们说,后果你们必须负责。老百姓也说,金光集团变成‘三光’集团了”。

“哪三光?”调查人员问。

“砍光!烧光!种光!”赵学文一字一顿地回答。

“绿色和平”的调查人员说,响水河村的情况在糯扎渡乡其他村甚至其他县市同样存在。

在上竹棚村,当地村民告诉调查人员,村里原来有树的地方都列入APP的规划,砍伐以后全部种上了桉树。

“公路边看到种桉树的地都是荒地,汽车进不去的地方却是有林地种桉树。”“绿色和平”森林项目主任钟峪透露。

2004年11月27日,在响水河村村民带领下,“绿色和平”的调查人员来到了一个叫做大青树的地方。在这里,他们发现了大片大片被砍伐的林地。

“今年什么时候砍的?”录象中,调查人员问当地村民。

“今年是二月份砍的。”响水河村民李春城回答。

“什么人砍的?”

“是金光集团来砍的嘛。这些树你看嘛,这么多树都砍完了。这些地有些是村民的承包地,原来树种很多,现在已经种了桉树了。他们不砍之前,这里是大片的森林。”

“怎么砍的,原来的树木?”

“是他们的技术人员来指导砍树,砍树请的是小工。金光集团派技术员下来,他们下来之后付钱找包工头,然后包工头找小工给他们砍树。”

李春城告诉调查人员,这些种上桉树的山头,以前都是果树林,果树上结的曼登果,当地村民可以捡来卖,每公斤可以卖到8毛钱到一块钱。

“一棵树以前每年可以收500公斤。”李春城痛心地说,“这些树可是我们农民的救命树啊。但是被金光集团砍掉了,即使不砍,也被放火烧了,树就不结果子了。”

“绿色和平”的调查人员称,经过大量的实地调查,他们在云南发现了APP许多“圈地毁林”的证据。

“APP拒不承认在云南‘圈地毁林’,我们有必要把真相再一次向公众公布,证明APP是在愚弄公众。”新闻发布会上,“绿色和平”森林项目副主任刘兵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愤怒情绪。

“绿色和平”出示的证据,还包括了当地乡林业站统计的2004年APP完成的桉树种植面积地类规划表,其中包括750亩有林地,1848亩疏林地和932亩灌木林地,而“绿色和平”称,这些林地在2004年11月前已全部种上了桉树。

国家林业局要求当地整改

2004年12月24日,记者就此咨询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时被告知,“圈地毁林”的事由“资源司”管。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一位声称“没有必要告诉姓名”的官员则表示,他们曾收到过“绿色和平”寄来的《印尼金光集团APP云南圈地毁林事件调查报告》,但由于国家林业局对地方林业部门只是业务指导关系,国家林业局对他们无权直接管理。

“这个事情,我们只能在调查清楚后向国务院报告,督促当地采取措施,但具体怎么处理我们没有权限。”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的这位官员告诉记者。

通过多方打听,记者了解到, 2004年12月中旬,国家林业局已经派出一个调查组赶赴云南,就APP桉树种植基地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

12月24日,记者与刚刚返京的调查组负责人、国家林业局监督管理办公室张主任取得了联系。

张主任表示,他尚不能向媒体透露调查的结果。

此后,记者获悉,2004年6月15日,国家林业局曾发过一份《关于认真整改森林资源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林业厅对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通知》称:“云南省人民政府正积极与印尼金光集团磋商,拟由金光集团在思茅新建年产120万吨纸浆厂和50万吨造纸厂,营造1065万亩思茅松、桉树纯林的原料林基地。——一旦这些规划得以实施,将会对思茅市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2002年9月30日金光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备忘录,金光集团拟承包1065万亩纸浆原料林基地,按承包经营50年,每亩土地承包费40元(合每年每亩承包费0.8元),林木协议转让价格每立方米70元。其中国有林折价入股,集体林由金光集团现金收购。据了解,金光集团在云南省文山州营造的550万亩原料林基地,也按此办理。这种不经过资产评估,由政府行为操作的林地、林木流转,背离了市场经济价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林农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通知》还预警:“大部分规划的原料林基地将种植桉树,一旦大规模推广营造桉树工业原料林基地,将会对思茅市的林地生产力和思茅松这一优良树种的保护造成重大影响。”

《通知》强调:“思茅市对金光集团……等木材加工企业的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流转,由政府包揽、强行定价的不规范流转行为,让利于企业,让利于外商,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林农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制止。”

当地政府好心办了错事?

云南方面为什么对金光集团APP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如此“情有独钟”呢?

云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制的《云南省林纸产业发展20问》,似乎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

《云南省林纸产业发展20问》的第一问是:“云南省为什么要加快发展林纸产业?”

回答是:“云南省是一个典型的山区省份,94%的面积是山区。云南经济发展‘希望在山,出路在林’,大力发展林纸产业,是把山和林的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重大战略选择。”

第九问是:“为什么说发展林纸产业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

回答说:“云景纸业所在地景谷县,2003年全县林业总产值6.7亿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61%,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达510元。”

针对国家林业局《通知》中“让利于外商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林农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的判断,云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车志敏曾经说过:“根本不存在给外来投资者出让过多利益的问题。”

记者试图进一步采访车志敏,但他的办公电话无人接听。

云南省发展研究中心办公电话的接听者是一位年轻姑娘,她说她对APP在云南“圈地毁林”的情况“不了解”。

在记者多次致电询问后,她显得有些无奈:“你去问金光集团嘛。”

云南省发展研究中心另外一位接听电话的女士,听记者说要了解APP在云南的项目实施情况,马上回答说:“APP的项目我不清楚,你最好不要问我,好不好?”

记者进一步询问云南省发展研究中心是谁负责APP的项目时,她回答:“这个我不好说。”

云南省林业厅的说法

采访中,记者意外获悉,2004年7月20日,云南省林业厅在给云南省政府的《关于对金光集团在思茅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情况报告》中提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治,不仅达不到项目建设预期的目标,反而会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

“宜林荒山面积不能满足项目需要。随着合作的深入,金光集团提出将纸浆材基地面积从600万亩扩大到1200万亩,项目规模不断扩大。从思茅现有林地资源来看,无林地仅有280万亩,如果要营造1200万亩纸浆林,只能对现有林进行采伐,重新营造速生丰产林。”

“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集体林中,除股份合作林场外,商品林采伐指标没有直接落实到林权所有者,而分配给了各乡(镇)林工商和企业,实际上林农只能依照林工商和企业制定的林木径大小规定,以活立方米40、60、80元三个价格出售给林木商和企业,由他们直接进山采伐。”

“招商引资是好事,但好事要办好。政府招商引资的优惠,不能剥夺农民的合法利益,把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项目实施中,群众对50年每亩40元的林地租金标准议论较多,参与项目建设的群众普遍认为土地租金偏低,并因此引发了一些矛盾和纠纷。”

据云南方面的林业人士透露,省林业厅在地方政府与金光集团APP的合作项目上其实“没有发言权”,因为这个项目是自上而下先立项,后论证的。尽管对这个项目反对的声音不少,争吵也“很激烈”,但包括云南省林业厅在内的“保守派”显然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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