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法律,只给一个书架?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杨 吉 2004-12-30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冯象写了一本书,取名“政法笔记”。以此为题,实在是“别有用心”。正如他在序言中写道的:“各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往往是不易准确简明地翻译的,故有‘翻译为叛逆’的说法。政法即一现例。”事实是,尽管“政法”二字随处可见,但法学界都不大愿搭理它,似乎认为只要回避了“政法”二字就可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了。对此,冯象显然没有采取“鸵鸟政策”,相反,他从现实主义出发将“政法”顺利地演化出一个独特的视角:他坚信政、法实不可分;从政治治理或功能的角度来看,法治其实是一种现代社会的一种政治策略;法治建设其实是一种社会政治力量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因此,回避“政法”也许就会遮蔽一些重要的观察视角。 视角决定深度,深度成就视角。就拿我最近在读的另外两本书《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治疗》来说,作者安德烈·施莱弗和罗伯特·维什尼绕开了“扶持之手”和“看不见的手”两种传统看待政府的思维范式,从“政府天生追求政治利益最大化,于此往往会损害公共福利”的前提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一种名为“掠夺之手”的新模型,从而帮助那些研究公共选择理论的人们能更实证地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而在《政法笔记》上我们也看到了冯象的匠心独具之处。 英美中古文学出身的冯象擅长写一手美文,而长年旅居海外的经历又使得他习惯了以西化的行为风格来展开叙事。当然,这些“好看”的文字并不足以支撑起此书的全部。在我看来,作者直面事实,就事论事,以及常常让人“出乎意料”的解读才是整本书的价值所在。一方面整个社会都在高唱反腐败,而另一方面由于“贬低道德”,至少在法庭辩论中,腐败似乎也成了一种“权利”;一方面在宣传维系于爱情的“爱侣型婚姻”的理想,而另一方面婚前财产公证实际上已经把婚姻变成了某种“性契约”;一方面女性穿得越来越少,袒胸露脐,似乎是禁忌越来越少,而另一方面,街头的膀爷们已经被视为有碍观瞻,是不文明的行为……冯式“悖论”总是能带给读者不同以往的深入。 “跨出门槛去,为中国的普通读者写一本书,谈谈新旧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这是作者直言不讳的“写作动机”,然而,他疏忽了一点。当该书承载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乃至更多的知识时,这意味着普通读者可能无福“消受”这本笔记。 有一年,香港大学法学院的陈弘毅去哈佛访学,其间经冯象推荐闲逛至号称“全美最佳学术书店”的哈佛书店。陈来到Law字下面,发现法学书籍仅占了一只书架,远少于宗教、神学、哲学、政治的陈列面积,甚为惊讶。冯笑着答:“法律在美国是一门谋生赚钱的职业,需要设一道挡人唬人的门槛。传授法律知识的书包括教材,便不是为门槛外的读者写的,所以法律出版社自有一套面向法学院和律师楼的发行渠道,不再通过综合性书店。”反观我们身边的书店,满满当当的尽是些“汇编”、“详解”、“问答”,而这恰恰是法治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一个表象。法盲需要普法,法律需要信仰,在追求法治功德圆满的路上,我感觉这毕竟不是靠那些统编教材或普法手册的灌输就能解决的。 |
||||||||||
| 发送至92639020 | 《法制日报》主办 |
|||||||||
《法制早报》鼎力协办 |
||||||||||
评选活动12月6日启动, |
||||||||||
短信参评将有机会获取: |
||||||||||
2005年《法制早报》 |
||||||||||
| 往日早报 | 价值5000元大奖 |
|||||||||
中法网 |
||||||||||
| 名师辅导课堂笔记 |
||||||||||
| 登陆邮箱 | 法律服务卡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评论 | ||||||||||
| 应该把撤销官员的理由公开 | ||||||||||
![]() |
||||||||||
| 评论 | ||||||||||
| 要高度重视司法文化建设 | ||||||||||
![]() |
||||||||||
| 社评 | ||||||||||
| 乡村法制建设的解决之道 | ||||||||||
![]() |
||||||||||
| 社评 | ||||||||||
| 警惕外商与地方政府结盟 | ||||||||||
![]() |
||||||||||
| 社评 | ||||||||||
| 要他人跪狗比狗还不如 | ||||||||||
![]() |
||||||||||
| 社评 | ||||||||||
| 从违法审查到依宪治国 | ||||||||||
![]() |
||||||||||
| 社评 | ||||||||||
| 适当分开私德和公德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