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处理讨薪纠纷不能教条
新闻线索
移动用户
□尤宇 2004-12-16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最近发生了一些农民工用激进方法讨薪结果被处罚的事件。对于被处罚近乎冷酷的结局,农民工他们势必会博得道义上的优势。而某些较真的人们以此来质疑法治的精义所在,也在素常的料想之中。

在我看来,中国法治进展中的一个症结:法律的实质与形式的不协调问题,也即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冲突问题。

说法律的实质与形式的不协调,其中隐藏着这重意思:实质上不违正义精神的,依照形式,却必须判为非法。出于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化的追求,这也可以算一个常识。可常识走过了头,便有着扭曲本原要义的危险。对形式的过分强调,很可能沦为形式的教条主义,从而遗忘了法治的真精神。譬如此案,混乱打破了社会领域的行为规则,因此肇事者要承受处罚,尽管这些规则可能是非正义的,尽管这些肇事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处罚依然必要,这就是程序公正的强横之处。在世人眼里,这样对弱者的处罚是不道德的。

激进方法讨薪经常被称为“闹事”。处罚多了,便生出了这种逻辑:“闹出这么大的事,必须处理一批以儆效尤”。这便是我要批评的过于强调程序正义而带来的教条主义。这种教条思维的力量在于:“闹事就必须处理”是法律的落实。“处理”是为了警醒世人们不再“闹事”,这是法律的预防效用。这个推断过程似乎毫无漏洞,但却忽视了论证的前提,即闹事者双方的自由裁量权利。这便是讲究程序之上的最大害处,它是以剥夺公民权利选择为代价的。而主张这种程序的法律,也只可能是法院和政府的法律,而不是人民的法律,因为它根本就没有尊重民意的自由。

(作者系公司职员)

发送至92639020
《法制日报》主办
《法制早报》鼎力协办
     
   
评选活动12月6日启动,
短信参评将有机会获取:
   
2005年《法制早报》
往日早报
价值5000元大奖
中法网
     
名师辅导课堂笔记
登陆邮箱    
法律服务卡
 
 
本报面向全国  
诚征广告代理商
 
 
  要高度重视司法文化建设
 
 
  乡村法制建设的解决之道
 
 
  警惕外商与地方政府结盟
 
  社评
  要他人跪狗比狗还不如
 
  社评
  从违法审查到依宪治国
 
  社评
  适当分开私德和公德
 
  社评
  刑法频修 进步还是退步
社评
谁来保障“政府知情权”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