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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淑琴正是日军刀下幸存的8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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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石 200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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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经典原因:

①本案属备受中外媒体关注的“侵华日军受害者对日诉讼案件”。

②本案是首例由中国法院审理的“侵华日军受害者对日诉讼案件”。

③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的前一天,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表示,他重视以史为鉴。

■出场律师:谈臻

新闻回放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于11月23日开庭审理了夏淑琴诉松村俊夫(第一被告)和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第二被告)侵害名誉权案,并将择期宣判。

依照法定程序,玄武区法院已于2004年4月分别向被告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和两案的第二被告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送达了传票,并于9月中旬启动了法庭审理程序,但三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证据交换及出庭应诉。

2003年6月,受夏淑琴老人的委托,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谈臻和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进向南京玄武区法院正式递交了两份民事诉讼状,分别将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告上中国的法庭。同时,由于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与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也被列为两案的第二被告。夏淑琴在诉状中均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两案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人民币80万元;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据悉,这是“侵华日军受害者对日诉讼案件”首次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入南京城后,市民夏淑琴全家祖孙9口人中7口惨遭日军杀害,时年8岁的夏淑琴在身中三刀后,因昏死过去而与4岁的妹妹幸免于难。当时,美国牧师约翰·马吉等人获悉后曾前往夏淑琴一家的住处进行调查并在现场作了摄影记录,时任南京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人约翰·拉贝先生也在日记中记载了这一悲惨事实。

1998年12月,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了日本自由历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编著的《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松村俊夫在书中却称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还说“此夏淑琴并非当年那个八岁小女孩”、“只是被特意培育成那样”等等。日本另一右翼作者、日本亚细亚大学教养部教授东中野修道也在《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中,对夏淑琴这位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见证人予以否定。

此后,新华出版社将这两本书译成中文作为内部书籍出版。夏淑琴老人得知后认为,这是对其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极大侮辱。2000年11月28日,夏淑琴委托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起诉松村俊夫和东中野修道,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此案经南京市中级法院指定由玄武区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声援南京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诉讼焦点

被告没有出庭

原告:今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见证人夏淑琴老人站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庭上对日本右翼分子松村俊夫、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所著并出版发行的《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所述的种种不实之词进行了有力的批驳。虽然,我们遗憾地看到,被告席上如同9月15日法庭组织原被告进行证据交换时一样仍然空着,这说明两被告根本没有勇气到庭来面对活着的屠城血证——夏淑琴老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拒不到庭并不能摆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公正、正义的判决。

被告:(缺席)

日本兵当年曾侮辱被害人遗体

原告:在今天的法庭调查中,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大量详实而充分的证据材料,尤其是夏淑琴老人的血泪控诉,以及记录南京大屠杀这一史实的影象资料,仿佛又再次把我们带到了67年前那血雨腥风的日子。应当说,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只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制造的无数惨无人道暴行中最具代表性的事件之一。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在进城后的6个星期,日以继夜地进行了有计划有组织灭绝人性的屠城,手段十分凶残,令人发指。

夏淑琴老人正是这次屠城中的幸存者和见证人。1937年12月13日这一天,一队日本兵闯入了位于南京新路口5号的夏淑琴老人的家中,毫无缘由地杀死了她家祖孙三代9口人中的7人。日本兵在杀死原告的母亲和两个姐姐后,还对她们进行了强奸,之后又对她们的遗体进行了令人发指的侮辱。当时遇难的还有房东哈国良一家四口人。时年8岁的夏淑琴身中3刀,因昏死过去而与4岁的妹妹幸免于难。日本兵走后,幸存的夏家小姐妹依靠一点炒米、锅巴和水缸的冷水,艰难地在死人堆里生活了14天,直到被从安全区回来的一位老大娘发现。原告的上述悲惨经历,在进入“国际安全区”进行难民申报后,被当时的南京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主席、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美国牧师约翰·马吉(John Magee)发现,他立即前往新路口5号,并在现场做了摄影记录。马吉还向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做通报。这些,德国人约翰·拉贝(John Rabe)的日记以及《南京安全区档案》等资料中均有记载。在战后成立的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中还列举了夏淑琴老人一家被残酷杀害的犯罪记录,这些都充分证明发生在夏淑琴的悲惨经历是真实的。

被告:(缺席)

夏淑琴的身份不容置疑

原告:67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女孩已经变成了七旬老人。我们面前的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可能怎么也想不到,大屠杀惨剧发生的60多年后,居然有人对她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在今天的法庭上,能够证明夏淑琴老人生活过程各个阶段的几位重要证人,均出庭作了证,他们的证词充分证实了今天的夏淑琴老人就是当年在新路口5号幸存下来的8岁小女孩。从他们的证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以下事实:

夏淑琴在新路口5号惨剧发生14天后,被老人堂的老奶奶救出。夏淑琴的舅舅聂燮卿来到新路口5号探望时,发现没有小孩的尸体,之后在老人堂找到了夏淑琴姐妹。聂燮卿和其妻王芝如把夏淑琴姐妹带到了国际安全区。后来国际安全区解散后,聂燮卿夫妇带着夏淑琴一起生活了十多年。夏淑琴很小的时候就跟着聂燮卿一家在中华门一带卖菜。直到解放前一年,即1948年。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历史大审判。在1946年12月12日对谷寿夫的判决中,明确地认定了日军于1937年12月在新路口5号犯下的罪行。其中的重要证人就是夏淑琴的舅舅聂燮卿。

1948年,因为夏淑琴的姨妈去世后,家里没人照顾小孩,夏淑琴的姨父曾国荣就把夏淑琴接回去照顾小孩。夏淑琴的姨父家当时住在劳工新村(下关蒋家园),在那里,夏淑琴老人一直生活到她结婚时。

1953年,夏淑琴和张鸿章结婚后就从劳工新村(下关蒋家园)搬至七家湾。1960年,进入中山陵园管理处工作。之后搬至石象路一直居住至今。上述材料充分说明夏淑琴老人的身份是清清楚楚的,是不容置疑的。

被告:(缺席)

展转社株式会社是松村俊夫的帮凶

原告:被告松村俊夫在《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原告名誉权,展转株式会社无疑充当了帮凶的角色。被告的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在该书第5部第2章“南京大屠杀讨论会”的章节中。被告为论证其观点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对马吉、许传音、拉贝、南京军事法庭和本多胜一等资料中记载的文章、词句进行简单化的比较,指出其中的不一致之处,并以这种不一致之处为依据得出结论。

断然否定夏淑琴老人的真实身份,其用意是十分明显的,他就是想说明并误导读者,你看这些所谓的知名的幸存者都有这么多的疑点和矛盾之处,显然她们是被人为刻意地培育出来的假证人,从而更进一步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存在是所谓“二十世纪的最大谎言”,其目的是十分险恶的。夏淑琴老人自从得知被告的侵权行为后,精神上蒙受了极大的痛苦,她多次谈到:“我一想到自己的遭遇就哭,因此落下了严重的眼疾。现在这两个日本右翼分子如此歪曲史实,不仅是在往我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对30万遇难同胞的侮辱。”代理人认为,本案两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夏淑琴老人构成了新的加害,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

被告:(缺席)

辩词实录

“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不容篡改的史实

当我们就要结束所发表的代理意见时,想到了刚刚离开我们的那位享有国际盛誉的美国华裔女作家张纯如(《南京大屠杀:一场被遗忘的浩劫》一书的作者)女士,想到了她在一次演讲中所说的一段话:“我相信最终真相将大白天下,真相是不可毁灭的,真相是没有国界的,真相是没有政治倾向的。我们大家要同心协力,以确保真相被保存、被牢记,使南京大屠杀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这是我们处理中日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但任何人都不应该忘记历史,忘记历史就是背叛。“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不容篡改的史实。任何企图隐瞒、淡化、甚至篡改这一史实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这正是本案诉讼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核心所在。

特别链接

1999年10月16日,因为松村俊夫的《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部分内容对自己进行污蔑,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曾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4月10日,经过一审二审,东京高等法院判决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这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官司。

据悉,对于今天的“夏淑琴案”,有关专家认为,这个案子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还是日本细菌战,中国受害者一般都要远赴重洋去日本提起诉讼,这给他们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按照国际惯例,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诉讼是可以在中国进行的,“夏淑琴案”在南京开审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和渠道。至于案件的最终结果,专家们认为,现在还很难说,因为中国和日本还没有在司法上签订相关条约,最好就是日本法院能就此案作出执行配合。

夏淑琴诉东中野修道的侵害名誉权案于11月25日在同一法院开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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