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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福海 2004-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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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是职业律师,请控制自己的情绪。”当伍和家与向阳不顾法官多次警告第五次发生争执时,审判长敲响法锤怒视双方:“你们是在怀疑法庭的权威?” 伍和家和向阳都是律师,在“海城豆奶中毒”案审理中,同昊林律师事务所的伍和家担任被告——鞍山宝润乳业公司董事长郝国栋的代理律师,中孚律师事务所的向阳律师则代表受害者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伍和家律师状告中孚律师事务所及向阳律师一案,源自一封电报。 今年2月14日,伍和家律师收到当事人郝国栋家属何仁泰发来的电报: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说伍和家不是北京注册律师,同昊林律师事务所没有注册登记。 收到电报后,伍和家律师立即携带2003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告刊物《中国律师》到达鞍山,向海城豆奶案郝国栋的众多亲属证实,自己及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是经2003年北京市律协和北京市司法局审核、注册登记的合法的执业机构和律师。 庭审中,有关领导给中孚律师事务所的题词亦成为双方辩论焦点。 伍和家诉称,中孚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律师协会去年9月联合编缉出版《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黄页》中的简介,明示或暗示了自己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已构成对黄页中刊登的588家律师事务所和7195名律师的不正当竞争。 中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辩称:“《在北京律师事务所黄页》及网站使用了有关领导为我所所做的题词‘做人民的好律师,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不仅是主管部门领导对我所全体律师的期望和鼓励,也是对全体律师的期望和鼓励,应当广而告之,希望全国的律师都‘做人民的好律师,维护法律的尊严’。” “如果被答辩人硬要委曲生义,信口开河,认为使用该题词是在‘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行政等关联机关的特殊关系’是不正当竞争的表现,那只是被答辩人伍和家个的狭隘认识,既不代表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意见,更不能也没有资格代表其所称全国12万律师的意见。” 伍和家拒绝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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