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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万元了结警察当街开枪杀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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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兴萍 2004-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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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晚9时许,云南文山州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民警陆雄骑着摩托车带着所长史泽刚途经维末乡政府门口时,摩托车把挂了正在行走的左维后,引起争执,在争执中,陆雄竟拔出随身佩带的手枪,连开4枪,导致左维、蒋善维当场死亡,另一赶来劝阻的联防队员缪洪星左大腿中枪。 此事立刻引起了当地公安、检察院的关注。 11月15日,云南省公安厅厅长赶到文山,亲自督察该案的侦查情况。 11月15日,文山州公安局将该案初步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文山州公安局局长透露,该案正在顺利地进行侦查工作,再过几天,将有望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被迫签协议拿5万元”14日一早,记者来到了死者蒋善维的家中。 走进堂屋,就看见一名女子正抱着婴儿喂奶,当记者问她,这里是不是蒋善维家时,这名女子木然地抬起眼睛看着记者,过了大约半分钟,泪水从她的眼中流了下来,掉到怀中婴儿的脸上,婴儿也“哇哇”地哭了起来。 这时,蒋善维的叔叔走进堂屋告诉记者,这名女子是蒋善维新婚一年多的妻子杜佳美,他的女儿刚出生3个月。随后,蒋善维的奶奶、母亲也走进屋来,蒋母哭着对记者说:“善维是我们全家的依靠,怎么被警察用枪打死在街上。” 蒋善维的叔叔称,蒋死后,砚山县公安局来人与蒋家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称:赔偿5万元给蒋家让蒋家于12日前将蒋下葬,以后的事可通过法律解决。 目前,蒋家人已拿到了5万元钱。但是,拿到钱的家属无论如何想不通,“警察竟然在当街开枪打死群众,事发之后,就5万元了结?”记者问:“你们既然不同意,为何又要在协议上签字?”这时,蒋的叔叔和母亲异口同声地说:“不同意不行,我们是被迫签的字。”当记者问他们为何称是被迫签的协议时,他们说:“政府要我们配合他们的工作,直到现在我们都想不通。” 4声枪响三人倒地曾目击整个事件经过的李永宽对记者讲述了那天事情发生的经过:11月10日晚上9时许,李与左维走到乡政府门口时,陆雄(没穿警服)骑着摩托车带着史泽刚所长过来时,车把挂了左维一下,陆雄喊了一声:“让开!”左维被车把挂了已很生气,就说:“这么宽的路不够你走,你偏往这里走?”陆雄听到左维的话后,停下车走到左维面前,伸手一拳打过来,这时,双方拉扯起来。李永宽称,由于当时人多,陆雄那边有几个看不清,我只看见参与进来的蒋善维被打倒在地后又爬了起来,接着就听见有人喊:他拔枪了!李永宽刚好走过去想劝架,他突然看见陆雄拿着枪对着他,李永宽吓得赶忙往边上躲,接着就听见了枪声。这时在李永宽斜旁边,刚赶来制止陆雄他们打架的联防人员缪洪星左大腿被陆雄打中。李永宽见状急忙扶缪洪星去卫生院。当听见枪声又响时李扭头一看,见有人倒在了地上。 回忆起事发当时的情形,几位目击者均称:“当时场面太混乱了,枪响了4声,派出所所长史泽刚和乡党委书记刘志勇都在场。当人们把左维、蒋善维和缪洪星送医院时,他们都不知去向了。”左维和蒋善维被送往医院时就已经死了。 左维的母亲称:当她到卫生院说要看看儿子时,卫生院里的人把门从里面锁上不让看,结果当时在场的群众与她一起将门撞开,左母才见到儿子。后来法医鉴定时,发现左维是左胸中枪,子弹穿过肺部后留在了右手臂的肉里。 左维的大哥称:11日晚他们拿到了砚山县公安局的人送来的1万元钱,按协议规定,12日又送来了4万元钱。同时,电话里让左家的人立即掩埋左的尸体。 当地政府回避采访对记者的采访,乡镇府和乡派出所持回避态度。14日中午,记者来到维末乡政府时,政府的工作人员正在吃饭,当记者问其中一戴着眼镜的男子“乡党委书记是否在时”,包括该男士在场的所有人都称不在。而当记者在乡政府的墙上看到这名男子的照片时,发现下面的职务介绍为:刘志勇,乡党委书记。 一位自称姓彭的办公室主任与另一位被彭称为是乡政法委书记的人一起上楼来,政法委书记用手推记者下楼时口中称:“我们不要你们采访,这事正在调查,如果你们对我们造成影响,你们要负责!”之后记者被迫离开了乡政府。 14日下午,记者在砚山县人民医院见到了在10日的枪击事件中受伤的联防队员缪洪星。当记者问缪如何看待警察持枪杀人的事时,缪想了一会儿说:“他可能是一时头脑发热吧!”记者又问他这样的回答是否是对陆雄的行为表示理解时,缪说:“怎么都理解不了,希望以后不要再有类似的事发生。” 据悉,陆雄已被拘押,乡派出所所长及乡党委书记也已被停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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