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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妖魔化包工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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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利军 2004-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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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的欠薪是因建筑企业没有发放工资而造成的。 欠薪的源头并不是包工头。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问题再一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筑业企业今后要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转发。 一提到包工头,似乎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携款潜逃,想到民工工资一旦到了包工头手里就是泥牛入海。在某种程度上,这已经形成一种社会“共识”。有关部门出台这一办法,减少了包工头代领工资的环节,从而也就减少了包工头携款潜逃的可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规定却容易让人形成另一种错觉:包工头是欠薪的罪魁祸首。 不容否认,确实有一些包工头在代替农民工领取薪水之后逃之夭夭,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以往的统计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欠薪是因建筑企业没有发放工资而造成的,而这些欠薪有相当一部分还跟政府部门有关,或者是政府部门直接拖欠,或跟政府部门的建设项目和下属单位有直接关系。工资的发与不发,发多少,如何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自己作主。因此,欠薪的源头在于企业,并不在于包工头。 而实际上,包工头也并非个个罪大恶极。试问,那些成批出去打工的农民,哪里缺得了替他们“主事”的包工头?正是因为包工头的存在,农民工的权益才有了一定的保障。而这些包工头在农民工打工的过程中,或者说在带领农民工致富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回避了这些现实,片面地去否定包工头,就是将其“妖魔化”的一种表现。而一旦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对立关系,就很有可能转移了民工与建筑企业之间的工资矛盾,就有可能使得农民工的处境更加艰难,使他们维权、讨薪的难度变得更大,从而让欠薪企业更加有恃无恐,让农民受害更深。 包工头并非是妖魔鬼怪,也不是欠薪之源。要真正根治欠薪,减少一个工资发放环节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对欠薪企业强化约束,并通过完善法律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不对欠薪企业加强约束,制约他们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纠缠于工资发给谁,显然是开错了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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