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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在为他人做嫁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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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张有义 2004-11-04 | |||||||
| 往日早报 |
股票投资风险的不可预知性、高风险性尽人皆知。目前中国股市低谷徘徊,让股市投资者或望而生畏,或心寒落泪。就在此时,传来消息——中国保险业要入市啦! 保险业是想给持续低迷的中国股市打一剂强心针,还是他们钱多的没地儿放?不管怎样,此举极有可能泥牛入海,真为那些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捏着一把汗。保险公司的资金一旦进入变幻莫测的股市,表面上是在刺激股市发展,实际上却极有可能削弱了自己的偿付能力,为他人做嫁衣。 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会同证监会颁布实施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直接从事股票投资。同时该《办法》用大量篇幅规范了保险公司的抗风险措施,但却只字不提保险公司入市加大风险后,如何保证对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权益的维护。 针对此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表示,该《办法》允许保险机构投资者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这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金运作空间,分散投资风险,也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增加市场稳定的资金来源,优化市场投资理念,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做法。 但是,李曙光也承认,该《办法》未能规范增强对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的保护,属于“单边突进”。如果《办法》实施后,没有强有力的配套措施保护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从长远来看,一旦保险公司在股市中风险加大或者有更严重的事情发生,可能引起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的恐慌,恐慌又会遏制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受阻就会削弱保险公司的股市竞争能力,这种恶性循环会使保险公司深陷泥潭不能自拔。“我们不希望看到,但我们应当预见到。” 《保险法》弘扬的一个精神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说到底,保险公司的钱是大家的,这些钱一直沉淀着不去积极利用,于国于民都没有好处。中国股市缺少的正是像保险公司这样的能够进行中长期投资的中坚力量。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总公司的一位高层人士持有这种观点。 《办法》中对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的资金比例有严格限制,从某种角度上讲这是对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的保护,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出台一系列的法规措施,使保险公司从资金源头上就具备应对股市冲击的后劲儿。 股市这个大转盘到底有多少陷阱呢?市场始终保持着神秘莫测的姿态,给人莫衷一是的答案。所以,单单去强化保险公司在股市中的抗风险措施,还不足以让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保持足够的信心,这些主体的信心不足,即使保险公司一时盘活了股市,它的长线资金又能坚持多久? 会否因保险业的加入而实现股市回暖,会否因保险业在长期走势中被来自两头(即股市风险和投保人不再投保风险)的压力打垮呢?我们不愿看到这种局面的发生,但还是那句话,我们不希望看到,但我们应当预见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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