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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烟草公司居然卖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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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涛 刘 超 2004-11-04  
往日早报

一名自揭行业黑幕的烟草零售商,一个将罚没假烟批发给零售商的地方烟草主管部门,一起“民告官”的假烟销售案。

自揭行业黑幕

2004年8月23日,一个名叫万育成的人将湖北省潜江市烟草公司告上法院,诉由是身为烟草主管部门的潜江市烟草公司将没收的假烟批发给自己,导致自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长期与烟草公司合作,从事烟草生意的万育成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官老爷”告上法庭呢?这还得从一笔假烟生意说起。

2002年6月下旬,潜江市烟草公司业务科科长郭中华像往常一样找到万育成,说烟草公司要处理一批没收的芙蓉牌香烟,总共100箱,按批发价卖。万育成一听这话,也没多想就又找了个买主——烟草批发个体户卜传鹏。

卜传鹏分两次从烟草公司仓库提货,第二次提货时烟草公司还安排稽查大队中队长贺传红用一辆专车护送。可问题恰恰就出在这第二次提的50箱烟里, 卜传鹏发现这50箱烟是假烟!

万育成、卜传鹏拿着假烟找到潜江市烟草公司,烟草公司当即爽快地表示对这批假烟可以退货还款。然而不巧的是,正在他们准备退货时候,卜传鹏等人却因涉嫌贩卖假烟被潜江市杨市派出所拘留了。听到这个消息,潜江市烟草公司主动向派出所交了1万元钱将卜传鹏保了出来。

一个普普通通的烟贩被抓,为什么烟草主管部门会这么着急上火呢?曾经与烟草公司有过频繁接触的烟贩李大红说:“卜传鹏被拘留后,他家属找我帮忙,我就找到烟草公司,跟他们提出条件:‘如果你们不设法把人弄出来,我明天就到省工商局、省烟草局去告你们贩卖假烟。’听了这话,他们当天就用1万块钱把人弄出来了。”

人是放回来了,可假烟却被派出所没收了。仅万育成一人经济损失就达数万元,面对这种局面,烟草公司不但不予赔偿,反而开始推卸责任。万育成一怒之下将潜江市烟草公司推上了被告席,并道出了潜江市烟草生意圈里的“公开秘密”——烟草公司多次向烟草个体户批发罚没香烟,而且其中不乏假烟。

公开的秘密

一些烟草个体户在听说烟草公司成为被告的消息之后,表现得异常平静,其实类似事情在潜江市烟草界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卜传鹏说:“烟草公司处理一批货至少得有七八百件,每年都要处理好几次,你想想这里面的油水该有多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烟贩说:“烟草公司卖假烟获利,受损失的是我们,这几年因为这个我们(指烟草个体户)损失是相当惨重的!”

在潜江市因为销售假烟而导致经济受损的烟贩决非万育成、卜传鹏二人。潜江市江汉大市场内有一栋空荡荡的两层楼房,房主名叫刘圣银,就是因为销售了从烟草公司批发的假烟,被人追上门要求退货还款,最终得个的远走他乡。

事实上,不仅这些烟草个体户供认潜江市烟草公司销售假烟,就连烟草公司业务科副科长关瑞章对此也毫不讳言,他坦陈经其手卖给万育成的芙蓉烟中确有50箱假烟。关瑞章还表示,当卜传鹏被抓以后,烟草专卖局一位姓林的副局长曾经亲自带着1万元钱到派出所赎人。但当记者拨通了潜江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潜江市烟草公司总经理张子义的电话对此事进行确认时,听到的却是坚决的否定。

烟草公司始终否认自己有销售假烟的行为,对到派出所交钱赎人一事更是嗤之以鼻。唯一肯定的是,烟草公司对官司的结局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迫于无奈的和解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胜诉怀有绝对把握的被告,却在即将开庭之际,与原告万育成达成和解了。9月24日万育成收到了潜江烟草公司对其一次性赔付的6万元钱,万育成也为对方开具了收条。潜江烟草公司与之和解的条件是,万育成立即撤诉,并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当天,万育成申请撤诉,并在撤诉申请书中称:“我诉潜江烟草公司销售假烟一案,因烟草公司已将有关损失费用赔偿给我,特向法院申请撤诉。”

然而,就在10月8日,潜江烟草公司却突然要求万育成删除收据中“假烟一案”四个字。潜江烟草公司业务科副科长关瑞章也在该收据后作了特别注脚。

热热闹闹的假烟案,以原告的一张撤诉申请书草草收场了。官司是了结了,然而疑云却挥之不去——为什么曾经抱着官司必胜信念的潜江市烟草公司,却要与原告私下和解?为什么潜江市烟草公司不再那么坚定地否认销售假烟,而情愿向原告支付6万元现金?其实这一切就像香烟一样,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附:影印件文字

收 条

今收到潜江烟草公司关瑞章、郭中华交来(假烟一案)赔偿费6万元整,同意烟草公司的要求,再不起诉,不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万育成

  
2004年9月24日

此条据烟草公司要求万育成收回,并请万育成重新改写条据删去"假烟一案"四字。我回单位交差准备上级检查。如有重新所立收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视为无效,应以原始条据为准。

关瑞章

  

200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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