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北京:撞死“违章犬”司机免责
新闻线索
登陆邮箱
  2004-11-04  
往日早报

11月2日下午,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做出该市首例宠物“遇害”零赔偿的判决。法院判决驳回了养犬人叶某要求撞死爱犬的“肇事”司机肖女士赔偿8240元的诉讼请求。叶某的母亲在携贵妇犬外出时,未按规定对该犬束犬链,结果犬被车撞死。

今年7月25日晚,叶某的母亲在携贵妇犬外出时,未按规定对该犬束犬链。约7点45分,当肖女士驾驶银灰色桑塔纳回家,将叶某的贵妇犬撞死。

叶某为此将邻居肖女士起诉到法院,肖女士表示:叶某遛狗不拴狗链,导致狗受伤,与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宣武法院认为叶某之母杨某在携犬外出时,宠物自行跑脱,以致被行驶中的车辆撞死。由此而发生的后果,理应由携犬人自行承担。叶某起诉要求肖女士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晨报)

 
社评
刑法频修 进步还是退步
社评
谁来保障“政府知情权”
社评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