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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运动诞生的法典   发 刊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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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8
□本报评论员
 

——追溯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艰难编纂历程

■有人说:它的统一和诞生,虽不及南北战争的艰苦卓绝,但也引起无数的争议和波折,从某种角度上说,对当今美国的影响丝毫不亚于南北战争。

■“看到这些老人围坐在一起如牛马一样地认真工作,那种情形我终身都不会忘记。”

■然而,商业并不知道州界的存在。如果一个芝加哥人与纽约人订立合同,不预先查阅、了解冲突法,便无法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话,这似乎是让人难以忍受的。

中国企业最近几年频频遭遇美国企业与商界的诉讼,让它们雄赳赳进入国际市场的脚步不得不缓下来,很多中国内地企业在被诉时往往不知所措、一脸茫然,反映出他们对美国商法缺乏了解和重视。另外,我国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贸易和经济方面的立法缺乏经验和好的模式,也是这些企业轻易遭遇国际诉讼的一大原因,所以,了解这样一部经典的商法典对我国的商业立法和了解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意义重大。

《统一商法典》对于现代美国来说是理所当然存在的东西,但是在当年,它的发起到诞生,乃至被完全接受所经过的过程,虽然不及美国内战的艰苦卓绝,也在商界和法学界引起无数波折和争论,其引发的“统一商法运动”波及范围之广和对今日美国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和意义却丝毫不亚于内战。

北美13个殖民地独立后,虽然于1787年通过宪法,组成联合的国家,但为了迁就、迎合各州过去独立、自主的传统,而不得不采行联邦制。各州在宪法范围内享有广泛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因而在立法和司法方面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矛盾和冲突,这种情形在商法领域中尤为突出。

“在东部沿海定居的各州中维持商法的统一性已实属不易。随着新州在西部荒原上的出现,这一问题已成为不可想象的了。边疆的法律粗陋、随意,缺少法律书籍、法学教育以及乐于即兴发挥是其主要特征。迅速发展的商事活动,因缺少统一的、可以预测的法律规范而受到阻碍。”

为了顺利地发展经济、商贸活动,美国工商界早有统一各州商法的呼声,后于19世纪末逐渐形成强大的统一商法运动。统一商法运动在美国称为“编纂运动”或“法典化运动”,即以成文法典统一各州相互矛盾、彼此冲突的普通商法。在纽约州的牵头下,1892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成立,并在纽约州的萨拉托加举行了第一次正式会议。

1902年,因主持起草英国《汇票法》、《货物买卖法》而蜚声大西洋两岸的麦肯泽·查尔默斯法官应美国律师协会的邀请来到美国,并在律协大会上就编纂商法的必要性发表了极具鼓动性的演说。查尔默斯法官在演说即将结束时讲道:“在美国编纂商法的必要性要远远大于英国。我听说,美国律师要跟上最新的判例,就必须每年阅读吸收48个州的判例汇编。在美国没有普通法与成文法的选择。每个州在立法与司法方面均是独立的。因此,美国律师不是与同一个,而是不得不与48个普通法体系打交道,而且每一个体系都有可能被一个独立的立法机构的行为所打乱。然而,商业并不知道州界的存在。如果一个芝加哥人与一个纽约人订立合同,不预先查阅、了解冲突法,便无法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话,这似乎令人难以忍受。我看,这种状况惟一可行的补救办法,就是编纂商法。”查尔默斯法官的演讲给方兴未艾的美国统一商法运动又平添了一把干柴。

但是由于统一各州乃至各学术派别的意见的难度之大以及经费等问题,使得《统一商法典》真正的起草工作于1945年1月1日才正式得以开始。法典的第一编由一名专家起草人和助理专家起草人负责,另有一个工作小组协助起草工作。整个法典的草拟工作犹如流水作业。

参加法典起草工作的不少专家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曼斯齐科夫后来回忆说:“看到这些老人围坐在一起如牛马一样地认真工作,给我的印象太深了。那种情形我终生都不会忘记。”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物质条件还相当艰苦。第九编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爱利森·丹海姆教授回忆道:“那是1948年,还是1949年我已记不清了,但那天7月4日是节假日,也是芝加哥地区最为炎热的一个周末。学校全放假了,我们聚集在西北大学法学院的三楼,大家热得实在受不了,就浑身脱光,只剩下短裤。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拿出了‘伏天草稿’,它一直幸存至今。”经过数年的艰苦努力,《统一商法典》到1949年已基本成型,起草工作也已接近尾声。

对《统一商法典》作出杰出贡献的卡尔·卢埃林教授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领军人物。早年曾在德国留学,后又在两所德国大学讲学,是精通大陆法和普通法的一代宗师。其早年在德国的经历对他主持《统一商法典》的起草工作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他亲自草拟法典的总则和第二编(即买卖编)中包含的许多原则和规则十分近似于《德国民法典》的规定。

《统一商法典》于1952年正式公布以前,其各编内容已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各种评论文章不断出现在学术刊物上。有的法院在判决中甚至引述法典的内容作为判决的依据。有一份法院判决这样写道:“我们认为《统一商法典》的条款与成文法或确定的判例法并不矛盾,应该得到与法院给予各种重述的尊敬和效力同样的尊敬和效力。”经过诸多实践的考验,法典与重述一样得到了美国学术界大多数团体的认可。

联合国的一个法律专家小组在对《统一商法典》研究后说:《统一商法典》作为一个基础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其第九编(即动产担保编)无疑是当今世界各国中最为现代化、最为合理和最为完整的担保制度。如果要有一个适用于世界各国的担保体制的话,那就是采纳第九编。

《统一商法典》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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