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新闻线索
  专家建议法官检察官退出公务员序列引争议   发 刊 词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登陆邮箱
□本报记者 周 萍 2004-10-18
□本报评论员
 

近日,原司法部副部长、现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建议,不应当将法官和检察官放入普通公务员的序列,应该有自己的司法官员序列。

刘飏很明确地谈到,应在公务员法中写明这一点。

历时三年还迟迟未定的公务员法争议最大的部分就是它的范围划定,法官、检察官是否应当属于其序列众说纷纭。根据了解,原来的公务员基本条例并未把法、检划入其中,但对他们一直都以公务员的方式管理,整个社会对他们也是以公务员定位的。

面对刘飏此次提出的举措,法官、检察官们则是忧喜参半。

当公务员 “钱袋子”会瘪

这种改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法官和检察官们的“钱袋子”。根据一位法官介绍,以前法院的收入比起公务员来,多出了奖金的部分。法院用奖金来记录法官判案的数量。法官们判案的数量很大,一个普通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年判案大约500例。

最近的公务员工资改革举着“阳光工程”的旗帜,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法官和检察官们很郁闷的事情就是他们同样按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而原来的奖金没有了。

工资收入是否公平同样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坚决肯定刘飏的建议,不应当将法官和检察官放入普通公务员的序列。

杨小军认为,现在我们对公务员的核心内容理解错误了,把现在实行的公务员制度就当成了我们整个公务员的内在特点。但是,公务员的内容会不断发展,法官、检察官有着与它不同的特点和本质,必然向不同的方向发展,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公务员工资调整就暴露了这种差异的矛盾性。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单位皆大欢喜,而法官、检察官的日子却没有以前好过了。杨小军告诉记者:“现在给法官工资和给公务员工资的是同一个地方,工资执行一个标准,管法官和管公务员的也是同一个机构,这样下去,恐怕会陷入司法行政化啊。”

不当公务员 责任会增加

如果法官、检察官按照建议,明确地不列入公务员序列,就意味着他们将要在很多方面独立起来。

据一名新进入法院工作的法官说:“如果现在让法官独立,有很多人都会不愿意。因为如果仅仅说独立,而没有相应的其他措施的更改,弊端也是很明显的。”他举了个例子:“现在法院一旦独立地办案,我们的错案追究制度非常制约手脚,在国外没有这样的错案追究制度,我们现在的法院需要这样的制度来保障,责任可以和政府共同承担,但是一旦独立判案后,责任需要自己承担了,我们担不起这样的重担。”

离开公务员 是大势所趋

《公务员法》从2001年底就开始了漫长的讨论历程,公务员的范围划定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杨小军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认为,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他们对公务员和法官、检察官,都有各自特定的管理规则。和中国同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如法国,虽然由于历史原因,他们的法官甚至议员都叫公务员,但这仅仅是一个标签,都不是按照公务员的规则进行管理。

范围成为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议持续的主因。在推敲过程中,草案一度把法官、检察官都纳入到公务员的范围之内。

一种观点认为,草案制定的公务员范围方便统一管理,不利于长远发展,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来看,政党机关的人员最好依据各政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来进行管理。

另一种赞成草案的观点则认为,公务员法只是一部人事管理法,规范的是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不涉及机关职能和工作方式,运行中不会有矛盾。

《公务员法》在人们的期待中准备诞生,杨小军认为刘飏现在提出这个建议是为以后的司法改革铺路。“公务员基本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这样的大制度都定义法官检察官不是公务员。但现在我们在具体的管理方式上对法官、检察官实行行政化管理,这是一种矛盾。”杨小军说,“行政机关效率先行,但法院、检察院应该是以公平为核心,要在保留大方向的同时,逐步淡化司法行政化的模式,强化法官与公务员分开的模式。”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